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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携号转网下月开始,转入用户应被视同为新入网用户

中国发展网讯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 携号转网已在全国试运行。工信部于11月11日印发《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其中,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将携号转入用户视同为本网新入网用户,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有关规定,并确保携号转入用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权利。

《规定》指出,用户可以依据本规定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提出申请,办理携号转网。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携号转网服务,明确服务办理条件和流程并向社会公开。

《规定》提出,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将携号转入用户视同为本网新入网用户,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有关规定,并确保携号转入用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权利。

根据“携号转网”全国推广工作进度安排,各电信企业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已完成全国“携号转网”系统建设改造,相关系统已于11月10日起上线试运行。除已正式提供“携号转网”服务的天津、江西、湖北、海南、云南五省(直辖市)外,全国其他26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企业将分阶段、分区域逐步开放“携号转网”服务申请,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和改进用户体验,为11月底全国正式提供“携号转网”服务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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