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大连女孩被13岁男孩杀害案引起轰动。
网友主要关心的问题有3个:
第一,《未成年人保护法》现在是不是已经成了《未成年人罪犯保护法》?
第二,蔡某的父母在蔡某作案过程中在哪?有没有成为蔡某的帮凶?
第三,蔡某杀害女孩的动机是什么?
继10月24日大连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后,10月27日大连警方相关负责人发布了对案情进展的回应:
警方经过调查和搜集相关证据、经上级批准后,立即对蔡某实施了收容教养,期限为三年。
按照我国《刑法》第十七章第二条的规定,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大连并无对收容教养措施的审批权限,须报省公安机关审批并于其指定的场所执行。报审期间,办案人员做了大量的取证工作,认定蔡某的父母没有管教能力,蔡某符合收容教养的条件。
因此,对蔡某采取的3年收容教养是目前法律框架内最严厉的措施。
同时,警方最新的《情况通报》还说明了一个关键事实:案件由蔡某一人所为,其父母并未参与,也不知情。
根据10月27日《澎湃新闻》发布的文章《大连女童之死:凶手被指曾多次尾随女性,警方称其父母未包庇》文中提到:蔡某的母亲经营一家售卖海参的摊位,并被证明在案发时间,蔡某的母亲人在摊位,并不在家。
同时,大连警方的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蔡某的父母确实未参与,且不存在包庇。
值得一提的是,在《澎湃新闻》的文章中,被害女孩的父亲回忆说“蔡某在当天下午3点左右来店里问女孩去哪了,在4点半寻找女儿时在此碰到蔡某,蔡某神情无异样”。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大连女孩被杀害,是蔡某一人所为,其手段残忍、心性狠辣、情感淡漠。
虽然,警方并未公布蔡某的作案动机,但是根据多篇相关报道,我们亦可得知:蔡某经常尾随女性,在学校也经常盯着女同学看。所以有网友分析:蔡某极有可能是对女孩强暴未遂而致杀人灭口。
对于这些猜测,小编不做评价。但是,蔡某一个13岁的孩子,能有如此心智去杀人抛尸,已经是令人胆寒了,不敢想象如果放任这样的孩子长大,将会引起多么大的危害。
同样有这样考虑的网友们纷纷在网络发言:未成年人犯罪,父母即使不知情,难道不用负责任吗?
小编对此想说,治标更要治本,未成年人的过失还是应该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中得以修改。
10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审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
不少委员认为,有些家长和孩子钻了未成年人犯罪处罚轻或不入刑的空子,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出现的新特点,法律定罪和量刑的力度应加大。也有观点认为,鉴于未成年人身份的特殊性,对 “严刑重典”应该谨慎。还有观点认为,应该对刑法进行延伸修改,设立未成年人专章。
大连女孩的血案历历在目,网络民意也是震天响,小编相信,不论法案如何修改,都会改变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判罚偏轻,尤其是未满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用负担刑事责任的局面。
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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