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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麻将馆禁令背后:不可忽视的“社会溃疡”乡镇赌博业

近日,江西信州、玉山等地依法取缔营业性棋牌室、麻将馆。

当地公安机关的通告指出,关闭棋牌室、麻将馆是为了解决涉赌问题,净化社会空气,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整治行动一律依法进行,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然而,通告出来以后,没少惹来舆论质疑;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是做法怕是逃不过越权、“一刀切”的嫌疑。

整治赌博,究竟为什么要让棋牌室、麻将馆“关门大吉”?

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相关通告

1 赌博

赌博作为“社会之癌”,其社会危害是人所共知的。因此,公安机关这回发布的通稿,不仅是基于法律依据,亦有极强的社会合法性。

麻烦的地方在于,赌博是一大社会顽疾,本就有一定的社会心理基础;而现如今,赌博形式多样、隐蔽且易反弹,这也就加大了公安机关的打击难度。

公安机关被迫采取整治措施,并不惜以“一刀切”的嫌疑扩大打击范围,确实是有难言之隐。岛叔觉得,社会舆论不应急着为之定性、盖帽,倒不妨从各个角度,先去理解一下它的执法逻辑。

总体看来,在中国广大的农村版图里,各地的娱乐休闲方式有明显区别。北方农村比较看重集体性的休闲娱乐活动,像是地域性的节日庙会、有聚集效应的红白喜事;有私人聚会性质的娱乐活动的空间则很小。

而在南方农村,私人聚会性质的娱乐活动会发达很多。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个体刺激性强的、享受性的活动——比如聚众赌博、宵夜等都会越来越流行。

何以见得?置身南方农村的集镇,棋牌室、麻将馆、茶馆,甚至洗头房、休闲馆、夜宵店、k歌房随处可见(非常不同于北方农村出现概率最大的:农资化肥店)。

在这种情况下,赌博在北方农村很难“成气候”;但在诸多南方农村,却极容易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岛叔过去在南方农村调研,“抓赌”几乎是每个地方公安机关的主要业务,地下六合彩、棋牌室、茶馆、流动赌场,不一而足。

有那么一段时间,公安机关的日常经费没办法得到财政保障,导致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去“趋利执法”,“抓赌”就是其中最重要的财源。

有了这些背景,对江西信州、玉山等地公安机关的做法,人们可能基于不同的生活经验,就会给出不同的评价。

比如,类似做法在巴蜀地区的群众看来,那真是哭笑不得。毕竟麻将馆是当地农村正儿八经的休闲娱乐场所,男女老少都喜欢去,“小赌怡情”再正常不过。也就是说,当地群众对赌博和休闲娱乐的认知界线本就十分清晰,公安机关当然也犯不着“一刀切”。

在有鲜明的生产导向而非消费导向的北方集镇群众看来,怕是也比较难理解。

但根据岛叔的调研体验,江西当地的老百姓大多会对公安机关的作为竖起大拇指。因为当地社会对“茶馆”“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并未脱敏,去这些地方消费,哪怕不是赌博,也被视作不务正业的表现。

更何况,经营者出于营利目的,大概率要加大供给赌博场所和工具来聚集人气、提高利润,如此“恶习”一经壮大,可怎么了得?

2 经营

从经营者的视角看,娱乐休闲场所的经营中存在着广阔的灰色空间。

岛叔以前调研过一些娱乐场所的经营方式,以“茶馆”或棋牌室为例,大概有如下几类:

第一类,仅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和服务。比如四川农村地区的茶馆,是“真茶馆”,经营者只提供茶水,人们在其中消费,纯粹是“摆龙门阵”、交流信息;同理,很多棋牌室也是相对理性的娱乐场所,经营者会明确规定禁止赌博。

在更多情况下,目标消费人群的定位决定了茶馆和棋牌室的经营性质。一般而言,“老年茶馆”都只提供简单服务,并无赌博功能,说白了就是市场化的“老年人活动中心”。

第二类,提供多样化服务,兼有赌博功能。在湖南等农村地区,一种综合性的“茶馆”频频出现,经营者提供棋牌和麻将,还免费提供茶饭、甚至一条龙服务——为了让消费者在茶馆安心消费,经营者可谓成了保姆。

这种类型的茶馆也有较为高超的盈利模式,主要是从消费者手中收取“台费”或“抽水”,就是说对每一局麻将或棋牌游戏,都要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于是玩的人越多、玩得越大、轮得越快,利润就越高。

为了稳定客源,大部分经营者还提供借贷服务。要是消费者(赌徒)没有资金了,可以临时周转。

第三类,以赌为生的经营方式。这种类型的茶馆,往往有更强的隐蔽性,针对的人群规模也较小。比如一些打着“私人会所”旗号的场所,很有可能就是赌窝。

这类场所一般也是“临时做局”的多。比如宾馆的棋牌室容易滋生赌博,是因其具有隐蔽性,且服务比较周到,经营者也有“职业道德”,非常适合“临时做局”。

在农村地区也存在类似的场所。岛叔调研过某地一个大混混经营的茶馆,一年共计开个一两个月,每次只开十天半月——毕竟,愿意“打大牌”的人群是有限的,大牌的资本也是有限的,具有不可持续性。

客观而言,在农村地区,带有赌博性质的茶馆、棋牌室、麻将馆都不愁市场。

一是经营成本低:无非是购置几张麻将桌,如果生意好,一个月就可以回本;其经营投入主要靠服务,而不是固定资产。

二是社会需求大。现如今,随着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闲暇时间越来越多,“无处可去、无事可做”的确是很多农村地区的实情。而赌博这种“游戏”,恰恰适合来消磨时间。

岛叔调研时碰到过数不清的“因赌而生”的悲欢离合。很多赌徒在接受访谈的时候都很理性地表达赌博不好、害人害己,恨不得当场就剁手指戒赌。但从实际情况看,真正能够戒赌的微乎其微。

也因此,普通群众对赌博已深恶痛绝——这是真实的民意。

3 打击

由于赌博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且在经营方式上确实有较强的隐蔽性,公安机关对它的打击就注定面临不少困境。

就常规治理而言,认定赌博并不容易:法律上并不存在对赌博的统一认定,各地公安机关都有自己的认定标准。

笼统而言,地方一般根据赌博的场所、聚集人数、赌资大小等来判定赌博。比如在有些地方,只要总赌资超过500元,就算聚众赌博;在另一些地方,每个筹码超过5元,也算赌博——这个标准,要是在东部发达地区,就明显不合适。

因此,一般而言,只要当地群众反应不强烈,通常意义上的“小赌”其实属于“民不告、官不究”的范畴,公安机关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但是从有效治理的策略看,日常的消极性治理,必然会导致赌博泛滥,进而激起群众的反弹和社会治安形势的复杂化。

比如群众会以扰民的理由投诉举报,因赌博纠纷造成的治安案件增加,因赌博导致的家庭纠纷也日益成为各地严重的社会问题……这就预示着,公安机关必须作出相应反应,让赌博回到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从公安机关的内部视角看,江西多地实施整治赌博相关行动,是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的。

首先,这应该是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要求,是深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需要。在广大农村地区,黄赌毒向来是黑恶势力的财政基础,打击赌博当然有利于扫黑除恶的深入进行。

其次,从“功利”角度上看,这些行动也很有可能是服务于政法机关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依照常理,整治赌博是最容易净化社会、争取群众的方法。

再者,“治赌”历来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参与社会治理的常规方式。一段时间整治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这本身是无可厚非的工作方法。

客观上,公安机关的警力有限,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警民比”普遍不超过万分之十,不仅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也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某种程度上讲,赌博之所以难治理,不仅是因为赌博本身存在灰色空间;也因为警力有限,导致日常治理力度难以保障。而一旦采用集中整治的办法,必定会加大打击力度。

当然了,如是整治也能彻底切断一小撮基层派出所与娱乐场所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勾连。

在这个意义上,这回公安机关的通告给人以“一刀切”、甚至于“打击面过大”的感觉,实在是有苦衷的。

根据岛叔对公安机关的了解,无论是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还是在集中打击和整治过程中,“依法打击”都是第一原则。江西各地公安机关的通告,或有措辞不严谨之处,但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会“执法犯法”。

在实践中,农村棋牌室和麻将馆极少有正规手续,在法律上取缔这些“非法”经营场所,并无不可。而一旦涉及到对赌博的处罚,则更是需要严格的法律依据。

依岛叔看,舆论圈的各位对地方公安机关此举不必大惊小怪,更不应无视社会诉求及公安机关的积极作为而妄加攻击。

毕竟,作为社会之癌的赌博与乡村衰败、道德滑坡、权力腐败都密切相系,从取缔涉赌场所切入,打击一众参与者、利益相关者、产业链,让基层群众回归健康的公共文化生活,方能还社会以清明之道。

文 | 珞珈散人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侠客岛”,原文首发于2019年10月21日,标题为《【解局】为治赌而设下“麻将馆禁令”,是不是在“一刀切”?》,不代表瞭望智库观点。

一个中国乡镇的赌博业调查,不可忽视的“社会之癌”!

乡镇的赌博业,听起来不算什么大奸大恶。对于不少返乡人士来说,过年期间过几把“手瘾”更是很正常的事情。然而,不能忽视的是,因为赌博而闹得鸡飞狗跳、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的事情,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以不小的频率上演。

针对这一现象,吕德文教授(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同样在近期做过深入研究。而他的研究则揭示了出了一个更为严峻的社会现象,那就是:在最近十余年间,“赌博”在多数乡村已实现去污名化。在他看来,如何认识今日中国乡村的赌博业态,虽非易事,却是大事。赌博已成社会之癌,不可不治。

今天将他的文章推荐给大家,希望有所启发。原文较长,有压缩编辑:

我调研的乡镇是一个典型的中部农村,总人口不到2万,共17个行政村,100余个自然村。因地处丘陵地带,人均耕地较少,且无任何工业。总的来说,该乡算是一个消费型社会,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年轻人(第二代农民工)外出务工。中老年人则在家务农补贴家用。

该乡集市经济十分发达。除了少量几家农资、化肥店,街上全是为乡民“现代生活”服务的商店,包括超市、饭店、家具店,甚至于养生馆、五谷杂粮配方点、快递服务点等。不过,最大的产业当属“赌博业”。

根据笔者的调研,该乡的赌博业态如下表所示:

1 形式

当地的赌博业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茶馆 准确地说,当地人所称的“茶馆”其实是麻将馆。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单单是在集镇,就有近30家麻将馆。全乡的麻将馆大概在100家左右。茶馆的规模也不等,一般而言,集镇上的有十几台麻将桌,村里的有三四台麻将桌。

至于玩法,比较简单,根据胡牌大小,当地麻将馆分为三个等级:(1)打大牌的,胡牌在20元以上,每盘输赢可在几百上千元;(2)打中牌的,胡牌一般为5元或10元,每盘输赢在几十上百元;(3)打小牌的,胡牌为2元,每盘输赢只在十几二十元间。

在一般乡里人的认知中,“赌博”和娱乐的界限是模糊的。打大牌的茶馆,普通乡民都认为那是赌博场;那些打中牌的茶馆,对于大部分有财务自由的乡民而言,也算是一个合适的娱乐场所,但如果毫无节制地沉迷其间,则算是彻底的赌博心态。惟有打小牌的茶馆,几无乡民认为它是一个赌博场所。

(二)地下六合彩 六合彩在乡里也甚是普遍,其覆盖人群甚至比“茶馆”广。说是“地下”,主要是从法律意义上界定的;对于当地人而言,它是再公开不过的赌博形式。每个乡民都可以在邻居、亲戚、朋友那里轻易地找到“码庄”。再不济,村里的商店也兼着小“码庄”的生意。

在十多年前六合彩刚到该乡时,所有人都知道这是赌博。但现在,六合彩却成了极具乡间特色的娱乐功能。彩民们天天盯着电视上的天气预报、动画片等节目,希望从中找到有关“玄机”。“运气”这个飘忽不定的东西,也被具象化了。比如,家中有个老人80岁去世了,其子孙立马会联想到下一期的开码数字必定和8有关。

现如今,大部分乡民都将六合彩当做“小赌怡情”的节目,甚至成为生活中的“盼头”。

(三)赌场 乡间有两个大混混,都有黑道背景。一个大混混经营着大茶馆,不定期地在其茶馆组织超大规模的“局”,如50元或100元开胡。这种局一年大概举行三五次,每次个把星期。每次 “组局”时,“大混混”都亲自上门邀请那些目标人物去他的茶馆玩。

还有一个则专门组织“八点场”,运用乡间所称的“龙虎斗”(老虎机)和“掐八点”(推牌九)组织赌博。“八点场”也是一年组织几次,其特点是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却未必有隐蔽性,因为普通民众都知道),每天打一枪换一炮,有时候甚至在山头野外搭棚。其规模一般在几十上百人之间,有积极参与的,还有纯粹是看热闹的,每次赌资都有几十万之多。

2 灰色

在我调研的乡镇,赌博业有一个较长的产业链。

在这个链条里面,处于高端的是两个大混混,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制定了“消费”及服务标准,其组织性也较强;处于中端的是那些打中牌的茶馆及各个码庄,他们是乡村赌博业的中流砥柱,在赌博的去污名化、培养基本“赌徒群众”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处于低端的,则是那些数量不多的小茶馆,客观上为赌博生态的塑造提供了掩护。

两个大混混在组织赌场方面都可谓是轻车熟路:

组织大麻将局者,在乡里人的形象中是一个“乡绅”,从来都是客客气气的,组织的牌局也甚是“文明”,像是去一个高档会所。几乎从未听说过其耍什么黑招,所有人却都对其敬畏有加。有时候,乡里人明知其组织的是鸿门宴,却也得装得很高兴的样子前去“送钱”。

组织“八点场”的大混混,则风格迥然,其霸道、阴狠、血债累累是写在脸上的。2015年即有两起恶性时间:

一妇女因欠了“八点场”的高利贷,被逼无奈躲在一个山头两天,最后在山上自杀身亡。乡政府为了安抚受害者家属,让其丈夫及小孩吃低保;还有一位乡民被高利贷所逼,自杀身亡。其家人将死者棺材拖至乡政府门口讨说法。派出所出面调解,让债主赔了17000元,乡政府再“人道主义救助”了4万元,终于息事宁人。

但就该乡的赌博业而言,他确实做得很是成功,几乎达到了企业化运作的水平。一个成功的“八点场”,需要符合几个要件:

(1)安全。一是场所的的安全,不在固定场所、固定时间开设赌场,大大提高隐蔽性;二是现场秩序,在合适的地点安设明哨、暗哨,以防止公安机关的打击,同时防止现场有人闹事。

(2)组织。他有一个成熟的运作团队,其核心圈有五六名小混混,负责赌场的设备、坐庄、放贷、安保、服务等。外围还网罗了不少协助者,兼职帮忙网络赌徒,或者讨些“抽红”。

(3)赌资。为了让赌局维持下去,提供资金周转是非常必要的一环。而赌场上的周转资金,一般都是高利贷。在“八点场”上借钱:借1万,只能拿到8000赌资(2000元算是利息),且要求当晚还清;不能还清者,则每天再加500元利息,一月一结。

(4)利润。赌场的利润主要源自两个方面:一是正常的赌博输赢(或“抽红”);二是高利贷。组织者既可以自己坐庄(有时伴随着出老千),也可以不坐庄。如果是自己坐庄,则可以从赌桌上获利;组织者也可以不坐庄,而是通过“抽红”来获利。

3 生态

赌场之存在,是以休闲娱乐之茶馆为基础的。乡里赌场之盛、组织者之明目张胆,实则是因为他们找到了让赌博寄生的社会生态:

茶馆及六合彩之覆盖面之大,使得乡里人对赌博的接受度极高。尽管人们对赌场及茶馆之本质比较清楚,但在茶馆不劳而获的体验,与在赌场押注、在地下六合彩押“特码”企求一夜暴富的心态,并无本质区别。

本质上,茶馆为赌场培育了基本的赌徒群体。如果说茶馆是赌徒们日常生活的蓄水池,让其保持了赌博习惯的话,那么赌场就是泄洪区,积蓄日久的赌徒心态,可以从赌场中找到更大的刺激。乡里的赌场看似是不定期的,但春夏秋冬,避开农忙这些时间点都是很有讲究的。

茶馆培养了一种畸形的消费习惯。为了吸引顾客,各个茶馆绞尽脑汁扩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而今,一些大型的茶馆,其服务标准是:为打牌者及其家属免费提供午餐(午餐按照当地待客的最高标准定制)、茶水、接送小孩服务等;一些茶馆为了吸引顾客,甚至进门即发5元红包。

久而久之,茶馆成了很多乡里人的第二家庭。比如,很多人快到午餐时分,就拖儿带女找个茶馆消费去了。这种营销模式,和赌场如出一辙。那些“八点场”,对所有到来的赌徒,无论其是否参赌,都报销车费、进门即发20元(或一包烟),并设有好吃好喝招待。乡民们甚是享受茶馆及赌场制定的服务标准,以至于每个人都默认了“顾客就是上帝”的宗旨,吃好、穿好、玩好,是他们的潜在意识。

4 “癌症”

在以前的传统社会和工业社会,物质匮乏,赌博是少数有闲有钱人的“特权”,少数无钱的“烂赌鬼”也会招人唾弃,大多数农民也不认为自己可以在赌博上浪费时间和金钱;然而,到了物质丰裕的时代,农民们早已被卷入消费社会的逻辑之中,他们身在农村,心在花花世界。赌博,在某种意义上起到了麻醉精神生活的作用。

而在大批人寄生于赌博场的过程中,它也将社会中最赤裸裸的两极分化呈现于人们面前。以至于,乡民们竟然不自知地有了一种对权势的畏惧感。

一种赌徒心态也在乡村社会蔓延开来。农民幻想一夜暴富,早已习惯于及时行乐,不劳而获也是普遍的意识形态。其结果是,人们对因赌而生的丑恶现象,丧失了基本的价值评判能力。哪怕是高利贷逼死人事件,乡里人也仅仅是唏嘘一番,甚至于,无聊者还拿这种事当做谈资,调侃茶馆关门歇业是全乡为其志哀。

至于赌博闹出的家庭纠纷,则数不甚数。比如,2016年发生了一件传遍全乡的丑闻。一位在家带小孩上学的奶奶,因天天在茶馆赌博,入不敷出,不仅私吞了在外打工的儿媳妇寄回来的人情钱,还不断编排各种理由索要儿子儿媳妇的血汗钱;不少留守家中的中年妇女,打牌之豪气远超男子。有一个女子,曾在茶馆连续奋战五天五夜,期间连脸都没洗一回。

赌博也在慢慢腐蚀当地政治社会生态。就在笔者下笔的前几天,一个逼死多条人命的“大混混”,竟然得意洋洋地到各个茶馆“宣传”中央最新精神:“像我这样的(组织’八点场’),是要被抓起来的;(我已经不干了)你们竟然还在明目张胆地开茶馆”!

5 治理

值得警惕的是,赌博也在侵蚀基层政府和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笔者在调研该乡的赌博时,意外发现早有乡民在当地网络论坛上举报该乡甚为繁荣的赌博业。每次当地政府都认真回复,如一个回复说,派出所经过暗访,这些茶馆基本上都是休闲娱乐性质的麻将馆,并无赌博发生云云。举报者、旁观者当然不服,一大堆抨击基层政府不作为的留言接踵而至。

就笔者的调研而言,基层政府的反应符合一般逻辑,却未必是全部真相。不可否认,赌博认定有一定的难度。它的认定主要有两个要件:(1)组织者是否以营利为目的;(2)数额是是否巨大。两个要件的认定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模糊性。

然而,就乡里的几个赌博形式来看,除了“八点场”完全符合这两个要件(甚至还因涉黑原因而远超这两个要件),以及六合彩因“地下”之原因,可以认定为是赌博性质外,其他形式都多少有点争议,也易于让人钻空子。

而如果按是否“抽红”这个营利方式作为定性标准,则可能殃及一大批那些打5元麻将的茶馆。从主观动机看,绝大多数参与者,甚至于包括组织者,都无心从中获取“不正当”的利润,休闲娱乐的性质要明显得多。

对赌博业的治理和打击是两码事。一般而言,打击是专门机关的职能,党委政府并不参与。因此,乡间赌博业的治理主体实际上是乡镇派出所。可是,如上所言,专门机关打击农村赌博行为,存在非常大的技术困难。最直接的是,派出所并无足够的警力处理如此之多的事务。甚至于,单单“八点场”和麻将局,派出所也没有足够的警力和能力进行打击,只能对那些茶馆进行阶段性排查。

这种做法无可厚非。但久而久之,一些有经营头脑的茶馆老板,给派出所长送点小礼,请其在必要的时候提前打声招呼,也是常有的事。类似“微腐败”,更增加了乡民们对基层政府的不信任。

如欲有效治理,则必定涉及到乡村政治社会生态的总体改造。甚至于赌博不是治理的主要对象,农民的闲暇方式才是治理的主要内容。我调查的这个乡镇,几无公共娱乐活动。一年一两次的庙会,也仅仅是高龄老人的娱乐方式,中青年并不参与。而有钱有闲的恰恰是那些中年人,以及在家带小孩的年轻妇女。

乡间这几年兴起了广场舞、腰鼓队等娱乐方式,乡镇党委政府也对针对大操大办做了些许移风易俗的工作,但从治理赌博这个社会之癌的角度上看,还差太远。

赌博是社会之癌,它与乡村衰败、道德滑坡、法治不彰、权力腐败等都有密切关系。赌博业或许是很多农村地区最大的第三产业,其参与者之多、利益相关者之众、产业链之长、创造的GDP之大,都是别的产业难以望其项背的。而安置好农民的生活,让其有更为健康的公共文化生活,才是有效打击农村赌博的治本之道。

文 | 吕德文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侠客岛”,原文首发于2018年2月21日,标题为《【岛读】值得注意的“社会之癌”:一个乡镇的赌博业调查》,不代表瞭望智库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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