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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郭敬明永远消失。同意的请附议

我的记忆力非常好,尤其是对于那些大是大非的事情。


2013年,《小时代》电影热映之时,在本怪盗团的一个微信群里,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辩。与几位朋友一样,本怪盗团认为,郭敬明这种“原著/编剧/导演”简直就是中国文化内容产业的耻辱,《小时代》则是一部特定时代的怪胎,在给整个产业丢脸、挖坑;任何稍有正义感、稍有长远眼光的人,无论是普通观众、电影专业人士还是投资人,都不应该对郭敬明之流有任何积极评价。


当时我挨骂了。而且我被迫道歉。


是的,你没看错。群里的几位中年投资人大叔骂了我,也骂了我的朋友。由于当时我还年轻,没怎么见过世面,我居然还道歉了——是被迫道歉。后来我非常痛苦地退群了。真是荒谬!我自己开设的群,自己是群主,最后我自己不得不悄悄退群,就因为我在群里骂了几句郭敬明,引发了某些投资人的不满!


我还记得当初的那几位中年投资人朋友是如何吹捧郭敬明、对我展开教育的。每一字每一句都记得,因为我的记忆力非常好:


“郭敬明真牛逼,把电影拍成了连续剧!”(注:他指的是电影《小时代》和《小时代2》仅仅相隔两个月就上映了。)


“抄袭?抄袭怎么了,为什么原作者没火,郭敬明火了,那就是郭敬明有本事呗。”


“你说《小时代》拍的很烂?烂片为王嘛!你们这些所谓影迷,又臭又硬,根本不知道主流观众在想什么。”


“无论郭敬明剽窃过什么,他成功了,他的电影卖座了。人家在上海静安区有别墅,你呢?你啥时候去静安区买个别墅,再来跟我骂他。”


从那以后我等了七年。我知道,郭敬明早晚会出事的;因为正义或许迟到,但是永不缺席。2020年的最后一天,我终于等到了。


不止是我,所有有正义感的、对抄袭剽窃行为不齿的、对郭敬明之流坑害内容产业的行为深恶痛绝的、对内容产业抱着一份敬爱的人,终于等到了。看到郭敬明写的道歉信,感觉就像看到纽伦堡审判——那些曾经丧尽天良、呼风唤雨、趾高气扬之徒,你们也有今天啊!


纽伦堡审判的被告席,认得出都有谁吗?


可能有些人对郭敬明的劣迹不够熟悉,以为郭敬明的抄袭行为仅限于多年前的《梦里花落知多少》——目前他的道歉也仅限于此。这不是事实。郭敬明的抄袭、剽窃(美其名曰“参考”“致敬”)行为几乎涉及他的每一本书。援引一下豆瓣、知乎网友的不完全统计:


  • 《幻城》抄袭了日本CLAMP的少女漫画《圣传》,这一点在日漫圈子里人尽皆知;其中部分章节还抄袭了古龙的《武林外史》。
  • 《爵迹》抄袭了日本二次元经典IP《Fate》(就是B站发行的那个FGO的IP),以及日本漫画《大剑》。
  • 《小时代》的前半部分“过度借鉴”了《穿普拉达的女魔头》;尴尬的是,郭敬明本人好像还颇为喜欢这部电影……
  • 《夏至未至》抄袭日本漫画《NaNa》,这点也早已被网友举例实锤。
  • 《悲伤逆流成河》是否涉嫌抄袭,网上没有定论,那就算没有抄袭吧。


请注意,郭敬明的抄袭,基本是证据确凿、分量极大、雷同程度极高的抄袭,已经彻底超出了正常的“借鉴”范畴。例如,《幻城》甚至连插图都抄《圣传》;《夏至未至》被举出了30多个实锤的抄袭点;《梦里花落知多少》连具体的对话都抄,甚至一眼就能看出来……


郭敬明抄的很有策略——大部分情况下,他都是抄日本动漫,这样不容易被看出来,而且就算被看出来了,日本IP方要维权也是有难度的。为什么当年的郭敬明总是被夸奖“能抓住年轻人的爱好”“最懂90后读者的心”?因为他直接抄的流行日漫,流行日漫当然最符合年轻人的口味了。你要是把《鬼灭之刃》《五等分的花嫁》拿来让我随便抄,我也能成为00后心目中的天神啊!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签署了《联合国版权公约》,在加入WTO时对知识产权保护作出过庄严承诺。郭敬明的作品浅薄、炫富、宣扬不正确的价值观,这还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肆无忌惮的抄袭,而且被多次指出抄袭之后仍不住手,这就是法律问题了。如果郭敬明这种人能成为“中国内容产业的代表”,并继续高喊“不要说我年少轻狂,我只知道胜者为王”(此乃郭敬明经典语录)的口号,那么损害的就不仅仅是中国内容产业,而是中国所有产业的长期利益和国际形象。


在郭敬明道歉之前,一位一贯看好郭敬明的投资人还洋洋得意地对我说:“你知道吗,2020年的戛纳电影节,郭敬明的《晴雅集》是唯一入选电影市场的国语片,也是奈飞唯一重金买下的国语片。”我想告诉他,2020年的戛纳电影节根本没有举行(因为疫情而取消),所谓“唯一入选戛纳电影市场的华语片”……梦里入选也算入选吧,毕竟郭敬明的代表作是《梦里花落知多少》,梦里“入选”几次戛纳电影市场(注:电影市场不需要入选,只需要报名缴费即可参加)也不算什么事。


不过我们可以做个有趣的假设:如果《晴雅集》真的入选了戛纳,真的在奈飞黄金时间上映,真的卖到欧美几十个国家了呢?那郭敬明就成为中国影视行业的代表人物了,就像韩国的奉俊昊、日本的是枝裕和、印度的阿米尔汗,对吧?届时,全世界的家长会不会指着电影院门口的海报对自己的孩子说:“看到没有,这就是中国最有名的大导演郭敬明,抄袭起家的,从二十岁抄到四十岁,一直没有受到惩罚!”


最近我经常听到一种说法:“给境外敌对势力递刀子。”我觉得给外国人宣传“大抄袭家”郭敬明的电影,才真叫给境外敌对势力递刀子。依法惩治郭敬明,看起来是个小事,实际是个大事,不要以为只对文学、影视行业有影响。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在被迫公开道歉之前,郭敬明已经丧失了“商业魔力”,越来越不赚钱了。投资人一度迷信的“郭敬明对90后观众的吸引力”,不知道飞去何处了。针对这个问题,本怪盗团跟一位90后小妹妹(也是我以前的实习生)深入讨论过。虽然我不喜欢郭敬明,但是我确实对他进行过深入调研,不但捏着鼻子看完了《小时代》四部电影,还抓住一切机会对他的新老粉丝进行访谈。我相信,在这方面做的比我深入的“投资人”很少。


对方说:“我读中学的时候很喜欢郭敬明,买过他的所有书,《小时代》电影我也去看了。”

我问:“喔,那现在呢?”

她说:“现在不会了。《爵迹》我就没去电影院看。”

我问:“为什么呢?”

她说:“长大之后,我觉得喜欢郭敬明已经算自己的‘黑历史’了。稍有自尊心的成年人应该都不乐意被人称作郭敬明的粉吧?”

我问:“那你为什么还去电影院看了《小时代》呢?”

她说:“那是对自己的青春告别。我的很多闺蜜都是这么想的。我们痴迷过郭敬明,那只是年少轻狂的一个脚注;等到我们给自己的黑历史一个交代,就会彻底走出黑历史,郭敬明对我们就没有任何吸引力了。”


这或许就是《小时代》系列尚能取得不错的票房,而《爵迹》以后的郭敬明作品都表现极差的根本原因。一言以蔽之:观众成长了,观众成长得比作者更快,作者(及其背后的资本方)却还停留在“观众真好骗”的美梦里。他们还没来得及摆脱裸泳状态,大海就退潮了。


这就是2013年我在微信群里大骂郭敬明的根本原因:我不是一个道德洁癖者,我一贯认为道德/法律问题最终会演化为利益问题。通过抄袭、剽窃、粗陈滥造、不尊重内容创作规律,郭敬明之流损害了整个内容产业的长期利益。看起来,他们通过给观众喂垃圾食品,在短期内赚了一把快钱;事实上,他们降低了整个市场的天花板,短短几年内就把自己搞得无利可图,而且让更多的从业者为自己陪葬。


为什么资本方这么青睐郭敬明之流呢?要知道,就算2016年以后郭敬明的票房号召力剧减,愿意给他投钱、为他背书的资本,仍然不在少数。前文所述在七年前跟我吵起来、逼我道歉甚至退群的投资人大叔,直到今天仍然不觉得郭敬明做错了什么,反而在孜孜不倦地寻找“下一个郭敬明”。为什么?


当初你想过自己会站上历史的审判席吗?


因为郭敬明之流符合资本方对“赚快钱”“赚轻松钱”的要求。资本方一般很怕麻烦,研究内容创意、鉴定内容质量这种事情太麻烦了,如果能用烂东西赚到钱是最好的。2013-16年,国内影视行业甚至出现了一个名词:“烂片为王”。这个名词的最好脚注就是《小时代》系列,当然也包括惊天地泣鬼神的大烂片《富春山居图》。


本怪盗团至今仍然忘不了“烂片为王”一词给我带来的巨大震撼:太毁三观了。餐饮行业会说“烂饭菜为王”吗?服装行业会说“烂衣服为王”吗?零售行业会说“烂商品为王”吗?偏偏在影视行业冒出一个“烂片为王”。这不仅是侮辱观众,而且是侮辱90%的认真干活的从业人员。大家本质上是想拍好片、取悦观众、让观众用脚投票,结果资本方跳出来大吼大叫:“烂片为王!别TM扯那些没用的了,给我拍烂片去!”


你要是敢反驳,他们就把郭敬明大神抬出来:“人家拍烂片,在上海静安区买别墅,你有本事也买个静安区的别墅,再来反驳我!”我真为毕志飞导演感到遗憾——他吃亏在出道太晚了,如果2013年就出道,搞不好也能成为与郭敬明并列的资本偶像。


不要以为这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在资本主导的剧集行业,“烂剧为王”仍然是当前的主流,没人关心剧集质量,甚至觉得“剧集质量”根本不存在。怪不得长视频行业越搞越差、增速几乎降到了零,因为历史一再证明,给用户喂屎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郭敬明道歉了,这就够了吗?不够。他只是迫于外界压力,向被抄袭的庄羽一人道歉了而已。其他被抄袭的作者,尤其是日漫作者呢?还有那些没有被大段抄袭,但是被明显“借鉴”了的作者呢?那些涉嫌抄袭的作品,要不要把收入也吐出来,全部注入“反抄袭基金会”呢?


说到底,郭敬明之流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内容产业的巨大嘲讽。一个健康运行的内容产业应该是创意为王,应该是优质内容为王,应该是诺兰、昆汀、科恩兄弟为王,应该是型月、顽皮狗、任天堂为王,应该是村上春树、JK罗琳、乔治RR马丁为王;郭敬明不配做王,而且不配做上面这些王的臣民。


作为一个有正义感、拥护国家法律、关心行业长期利益的普通观众,我希望郭敬明从公众视野当中永远消失。如果你也同意上述想法,请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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