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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告诉你:《野狼Disco》“抄袭”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人红是非多。

董宝石最近特别红,GAI走了多少年的“上春晚”之路,他一首歌就搞定了。很多喜欢说唱的朋友可能也没有想到,一首出现在复活赛,甚至没有在正片中播出中的《野狼Disco》竟然让宝石这位说唱歌手成功“出圈”,红过《中国新说唱2019》中的所有说唱歌手。

“老舅”董宝石与张艺兴和陈伟霆合作

2月3日,网上出现了关于宝石Gem抄袭的新闻,因为国内民众版权意识提高就是近几年的事情,很多朋友一下就被某些“营销号”带了节奏,有网友表示“不管怎么样,抄袭就是不对。”表现出了对于“抄袭”的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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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舆论带偏的热门评论

网友很善良,但是这件事件从头到尾和“抄袭”一点关系都没有,其实是一件疑似“侵权”事件。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尽量简单地把这件事儿讲清楚,有独立思考的朋友,千万不要被营销号带了节奏。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说宝石没有抄袭?

“抄袭”这两个字,实在是太重了。

这首先要从一首说唱歌曲的创作过程说起。

说唱歌曲最主要其实是由两部分组成,即“歌词”和“Beat”,其中“Beat”就是这次“抄袭事件”中有些媒体提到的“伴奏”,即芬兰制作人的《More Sun》。

说唱歌曲的“创作”一般是这样的一个过程:选择一个合适的Beat,然后写自己的歌词并设计适合歌词的Flow(这也是说唱中常用的名词,可被标记成“作曲”)。

说唱歌手一般所说的创作,是指歌词的创作以及flow的设计,而Beat一般是在国内外各大平台购买,国外有BeatStars,国内有8英里App,HHH旗下的炬星也在计划做这件事。

8英里app中的beats市场页面

所以,对于这首歌而言,说编曲是Ihaksi(Beat作者),作曲和作词是宝石Gem是完全没有问题的。《野狼Disco》就是老舅的原创,问题的根本是“侵权”而非抄袭。

02第二个问题:“侵权”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有一种Beat叫“Freebeat”,如它的字面意思,用这个Beat是“免费”的。很多职业的Beatmaker会选择将自己的Beats上传到BeatStars(全球最大的beat交易网站),供说唱歌手们交易和使用。

但是免费是有限度的,自己在家练习说唱,录着玩freestyle(自由式说唱)完全没有问题,但是不可以用于商业用途。

如果用在商业上就需要和Beatmaker(也就是Beat的原作者)申请更高的使用权限,如租赁或购买非独家版权(更便宜,但是有很多限制,比如有些会要求在获得收益之后要和Beatmaker分享一定收益)或者直接买断(支付原作者相对较多的金额,以后这个Beat就仅归买断者所有了)。

《野狼Disco》现在的问题可能就是出现在了对Beats版权的疏忽上。(截止发稿前,宝石在社交网络上澄清,其花费99美元购买了《More Sun》这首beat的非独家版权,电子合同标明“可以商用”。)如果,他用不允许被商用的Beat进行了商业演出,那么就构成侵权。

简而言之,宝石可能造成了“侵权”问题,但这首说唱歌曲的作词作曲都是他,这种表述是完全合理的。另外,他在所有平台唱这首歌的时候都署上了Ihaksi的名字,这一方面也没有违规。

《中国新说唱》中的歌曲署名

很多媒体没有常识,将这件事带成了“《野狼Disco》抄袭”的节奏,这实在是太Low了。

03在《野狼Disco》这个事件中,可能还有“阴谋论”

有一件有趣的事情,很多营销号可能不会注意。在Ihaksi和董宝石之间还夹着一个玛西玛国际传媒,委托律师发律师函的正是这家公司。

董宝石方面收到的律师函首页

跨国维权向来不容易,要不然《爱情公寓》前几季也不会汉化的明目张胆,而没受到任何法律制裁。有理由怀疑Ihaksi这么“顺利”维权,是玛西玛传媒主动要求来做这件事的。

网上流传着一段飒文化(宝石所属经济公司)回复的文段,其中提到的买断了beat的应该就是玛西玛传媒。

董宝石方面的回复

值得注意的有如下几点:

1、得知《野狼Disco》火了之后,有人想要用同样的beat蹭这首歌的热度,结果做出来的音乐没有红。

2、这家公司转而买断Beat,然后向宝石团队索要版权费,开口就是500万。但是在大陆,编曲是没有分成的,因此按着国内的法律他们分不到钱,他们只好作罢。

3、接着某公司偷换概念,将Beat的概念换成了“纯音乐”并通过舆论带节奏指责《野狼Disco》侵权,结果就出现了如我们所见的状况。

为了赚《野狼Disco》的钱,这家公司简直“机关算尽”。有理由相信,玛西玛传媒来者不善。

04最后,还想粉碎一条错误的信息

我看到,有人提到芬兰制作人Ihaksi的“防盗水印”。

对说唱不了解的朋友评论:老舅用别人的beat连防盗水印都不去

这挺让人无语的......

我们听到《野狼Disco》开头,的确是有Ihaksi的音频水印的。

但是那个水印并不是被人买下了就一定要去掉,相反,留下水印某种意义上是对制作人的一种尊重,在每次歌曲被播放的时候,告诉听众这是xxx编曲制作的,算是一种说唱歌手与制作人之间的“互相成全”。

在国内的制作人中,HHH厂牌的制作人Mai会在他制作的beat前面加上“Mai the red flower”的音频水印,常和Sup厂牌和Gosh厂牌合作的制作人老道会在他制作的beat前面加上“道道道道道......”的音频水印。

保留水印是尊敬,而非巧取豪夺!

05结语

​有关《野狼Disco》的新闻发酵的当晚,老舅在直播中也放出了自己电脑中《More Sun》的工程文件,“无水印版本”的beat老舅也有。在非独家的授权合同上可以看到“unlimite(不受限)”字样。

直播过程中,宝石展示工程文件

唯一可能存在争议的点就是,在细则也许会有些“老舅”没注意到的漏洞(如对方赵律师所说的“部分授权禁止在大型商业活动中使用”),那样董宝石的团队可能会有些麻烦了。

国外制作人顺利维权,有人拿着版权张口就和老舅这边要500万,这多少有点“碰瓷”的意思,没法不向阴谋论这边猜。

还是希望,他不要被钻了法律漏洞的流氓冒犯到,一位原创音乐人走起来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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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篇文章是因为“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抄袭这个帽子扣在任何内容创作者身上都不好看,不想看到老舅刚刚“走起来”就被污名化,也不想看到本意是想让国内版权意识更好的朋友被无良媒体带了节奏。

看完这篇文章的朋友记得点赞转发,也算是帮老舅出一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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