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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卖出6瓶花露水 竟被人状告到法院 如今被索赔两万元

来源|都市现场综合重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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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先生的小超市,今年初销售了6瓶“六神”花露水,结果吃上了官司,被索赔两万元。这次尴尬的经历,让彭先生教训深刻。

彭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底,自己在永川城区开了一家小超市,前段时间,快递员送来一份快递,他拆开一看,是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原来有人状告说,他的超市出售了假冒的“六神”牌花露水。

彭先生:我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很是吃惊,状告我卖的是假冒伪劣产品,要赔付厂家2万元钱。

根据法院的传票来看,他出售的“六神”花露水,被厂家鉴定为假冒产品,涉嫌商标侵权,厂家要求赔偿损失及各项费用共两万元。看过传票后,彭先生才如梦初醒,回想起今年初从批发商那里进货时,惹下了麻烦。

彭先生:我们不懂怎么样去分辨这些东西真假,你可以看我的营业执照日期,我是去年2月份才开业的,卖花露水都是夏天,相当于我是第一次卖这个,没有辨别这个东西真伪的能力。

彭先生说,这6瓶“六神”牌花露水,都是从永川商贸城一家日化批发点购进的,当时的进价为每瓶7块,零售价为10块,超市一共盈利还不到20元,现在要面临2万元的索赔,他感到非常冤枉。

花露水的批发商说,这些花露水他们也是从别处进货的,目前,他们已经没有销售花露水了,真伪他们也不好辨别。

彭先生说,自己有相关进货的凭据,和当时接到传票后,找到批发商老板交流的视频,批发商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随后,记者将彭先生的遭遇,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律师: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销售者销售的产品是假冒伪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一点上超市被索赔,这是生产厂家按照法律规定行驶的一项权利。如果超市有证据证明他批发的这些产品,是批发市场的批发者故意或隐瞒真实情况而批发给他的,他可以找批发商家进行追偿。

律师表示,目前不少小超市、便利店,进货时为图便宜,对一些产品真伪疏于辨别,只是一味看重进货价格高低,这样的进货方式,隐藏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目前,彭先生已经将自己的遭遇,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彭先生表示,通过自己的遭遇,提醒广大同行以此为戒,守法经营,下一步,他准备起诉花露水的批发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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