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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女子婚内出轨,想分手竟遭情人威胁,还被拘禁宾馆强行侵犯

辽宁一女子高锦(化名)和男子王某通过微信相识,两人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本来已有家庭的高锦担心婚外出轨被丈夫发现,多次提出要和王某分手,却遭王某威胁。无奈的高锦甚至迫于无奈自杀,但被王某救起。此后王某还将高锦非法拘禁到一家宾馆内,多次违背高锦的意愿强行和其发生性关系。

女子高锦家住辽宁朝阳喀左县,她和1987年出生的男子王某通过微信相识,后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多次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

高锦有丈夫和儿子,王某也有妻子和孩子。于是她想和王某分手,但遭到王某的拒绝。高锦称,相处一段时间后,她就发现王某“性格有点特殊”,“必须让我听他的,一次王某出门去黑龙江打工,在微信上他告诉我想让我过去陪他,他就在微信上说:你要是不来,我就去杀你家人,甚至曾将自己拉到一家宾馆进行非法拘禁。“我想回家,想孩子,他不让我回。王某当时没钱,我就问他:咱俩咋着能拉倒?王某说:我朝你要钱你能给我钱吗?我说:多少钱?王某说:五万块钱。我说没那么多,就给了他两万,他才放我回家。”

高锦的丈夫也曾发现过异样。

因为无法忍受王某的纠缠和折磨,高锦迫于无奈自杀,并想通过自杀的方式与王某断绝关系,事发当天高锦吃下了两瓶扑尔敏药片。但王某得知此事后开车将其送到医院洗胃,高锦没有死成。而王某则仍要求高锦与其保持“情人”关系。高锦离开后,王某找到其家中将高锦带走。一路上,王某使用言语威胁并用拳头和提前准备好的菜刀殴打高锦,当晚王某将其所驾驶的车辆停放在一处土路旁,在车内强行与高锦发生了性关系。次日高锦趁王某修车时,逃走并报了警。

资料图


喀左县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杀害高锦家人相威胁,致高锦产生恐惧心理后被迫给付人民币20000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王某使用言语威胁并使用暴力殴打被害人,非法剥夺被害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王某在非法拘禁被害人过程中,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近日法院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违法必究,我们每个人都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是自由的,我们不要因为侵犯他人的权益就去做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情,因为,或许因为一时的冲动或者恶的念头占据你全部的想法,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做一些违法的事情。

来源:辽沈晚报朝阳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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