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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来的房子迟早是要还回去的,遗忘28年的房子终于回到主人的手里

文|顾子鱼

01.

一套被主人遗忘了28年的房子,被陌生人住了进去,这件事一直在网上发酵。

张女士28年前花了30多万,在深圳买了一套房子,后来由于工作调动,去了香港,这套房子就没放在心上。

直到今年张女士闲下来,突然想起来自己曾经买过一套房子,就委托弟弟去看看。

张先生找到房子,没想到里面已经住了人,而且现住户称房子是自己从别人手里买的。

张先生无奈之下去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如果张先生能办下房产证就可以要回房子。

而就在张先生着手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现住户林先生提出了条件,说自己买房子也花钱了,而且装修费也花了20多万了,希望张先生这边能给补偿这20万,立马就搬走。

张先生说,如果补偿装修费的话,那是不是也要算一下这20多年的房租呢?

在这期间,这个小区原来的开发商邓先生也出面来给张女士作证,这栋房子是张女士在28年前买下的。


02.

就在前几天,现住户已经搬离了这套房子,据小区物业的人说,林先生一家用一辆卡车和面包车,从早上一直搬到晚上。



想想也是,一大家子人,住了20多年的房子会积攒多少东西,可不是自己的房子,最终还是要搬走的。

张先生拿到钥匙后,打开了这套房子,屋里还有一些家具和杂物,是住户遗留下来不要的。

这是一套四室三厅共144平方米的房子,房子的格局非常安好,很大也很舒适,张先生说房产证正在办理过程中,这套房子以后要留下自己住,并且重新换了新锁。

据说刚搬离的“现住户”林先生一直坚称这套房子是自己父亲花钱买来的,是碍于压力才被迫搬走的,他质疑房主有炒作的嫌疑。

林先生表示,他父亲当初买这套房子的所有证件都放在一个保险柜里,但十几年前保险柜就被人撬了,当时在在派出所都有备案,当时也有媒体来采访了这个事情。

但如今媒体说十几年前的记录没有保存,派出所也说十几年前的材料找不到了,所以现在有苦说不出,自己也很委屈。

林先生说不想因为这件事影响到孩子上学,如果父亲身体出现问题或者孩子有什么异样的话,这件事不会这么容易解决。

林先生表示,当初是他父亲处理的房产相关事宜,具体多少钱还不清楚,应该是优惠价成交,但是目前也联系不到卖房人。购房资料齐全,不过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如今自己一家人也在寻找当时的卖房人,父亲受此事影响已经生病住院了。

对于知情邻居说是“撬房入住”这一说法,林先生表示很离谱,他强调自己不是不讲理的人,如果房子最终证明是张女士的,将一同协商解决。


03.

林先生的这番言论,网友们的看法是一边倒,认为这种解释站不住脚。

如果林先生的父亲真的是花钱买的房子,他们家不会住了20几年不想办法办理房产证,也不会这样轻易就搬走的。

对于这件事,律师也表示,如果该房产属于张女士所有,里面的住户就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若达到犯罪立案的标准,该住户就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产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租户这些年应当支付租金的赔偿责任。

其实这件事情,大家都看得明明白白,差不多就得了,一大家子住了20多年,该还给房主人了。

虽然装修花钱了,如果跟这些年的房租相比,还是占便宜了,做人不能太贪婪了,不是自己的就别强求了,还闹得不好看。

话又说回来了,如果没有这种投机心理,自己早些年用装修房子的钱买一套自己的房子,这些年房价升值也赚到了。按照这套房子现在的地理位置,当前的房价大概在6万左右,这套房子的市值应该在800万左右。

都说得到了再失去,比从来没有过还要伤心,贪图人家的大房子,最终自己连个小房子也没有,这样的结果都是自己造成的。

大概此时的林先生一家,也会为此懊悔吧。所以说,做人不能太贪心,觊觎别人的,最终自己的也没有了。

不是自己的,早晚要还回去,偷来的房子,最终不是自己的家!

THE END 图片来自网络

作者简介:顾子鱼,自由撰稿人,一个温暖的人,写温暖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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