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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才半年喜当爹,男子却高兴不起来,妻子:我在老家任劳任怨

结婚、生子都是人生大事,每当家庭迎来一个小生命的时候,都是让人欢欣雀跃的。但是,在厦门有一对新婚小夫妻,虽然他们也初为人父、人母,却丝毫开心不起来,甚至还闹上了法院要离婚。

原来,男子小刘在结婚半年后,妻子小红就诞下了一名女婴,妻子从怀孕到生产竟然仅仅用了6个月,并且经过各项检查,均表明女婴的身体健康,发育成熟,并不是早产儿,这不得不让人心生疑虑。

于是,小刘就去鉴定中心,为自己和女儿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自己并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小刘犹如晴天霹雳,他又气又怒,不仅要和妻子离婚,还把对方告上法庭,索要30万元的赔偿。

喜得千金,这本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不明不白地喜当爹,就让人无法接受了。毕竟世上没有哪个男人甘心当便宜爹,更没有几个人会在被欺骗后,还愿意去抚养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而且,据法律规定,父母只对亲生子女有抚养义务,对于他人子女没有抚养义务。

因此,这对年轻的夫妻在闹上法庭后,法院经过审理做出判决,同意二人离婚,小红所生育的女婴由其自己抚养,小刘不需承担抚养义务。

同时,对于小刘提出的赔偿诉求,法院针对女婴的抚养费、生产医疗费、亲子鉴定费,判决小红赔偿小刘3万余元。而对于小刘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例如要求女方归还结婚彩礼、金银首饰,并且赔偿自己因为受骗产生的精神损害费,法院则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其实,在我国的《婚姻法》中,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婚姻才被视为骗婚。因此,在本案中,小红的所作所为,严格来讲,并不构成骗婚的严重犯罪行为,但其在婚前隐瞒自己已经怀孕的真实情况,欺骗小刘的感情,还与其结婚,种种行为于情于理都是不正确的、不应当的。

婚姻并非儿戏,一定要互相尊重,不要隐瞒不利的结婚因素,例如身体疾病、婚史、家庭背景等情况。结婚的成本很昂贵,彩礼和结婚摆宴席的支出,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也算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在这个离婚纠纷案的判决里,虽然小红无需退还这一部分的相关支出费用,但这对于小刘而言,确是极大的损失。

另外,夫妻双方有忠诚于伴侣的义务, 婚姻本就是一份契约,双方有对等的权利和义务。虽然小红的孩子是婚前所怀,小红的行为并不涉嫌婚后出轨。但是她的行为,还是会给小刘的名誉以及心理,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

再则,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情,更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夫妻双方除了互相关心和爱护外,还应该关照孩子以及两家父母。本案中的小红曾说,在婚后,两人长时间处于两地分居的状态,小刘一直在外地忙于工作,对家里不管不顾,留她一人在丈夫老家生活,还承担起照顾公婆、处理家务的重担。这也导致最终事情败露,妻子满腹委屈,认为自己婚后任劳任怨为对方家庭付出,丈夫应该体谅和原谅自己,而不是狮子大开口,对自己无情无义。

笔者认为,婚姻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认真对待,一旦结为夫妻,要对彼此公开坦诚,不要试图欺骗。每个人都拥有婚姻中的知情权,隐瞒真相,编造谎言,最终只会损人又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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