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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有借条,却败诉了?

民间借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出现很多超出自己预料的结果,这些结果的构成是因为在借贷反生时债权人没有很好的理解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一些规定,导致明明是可以打赢官司的借贷案件,出现了超出自己预料的结果,甚至为了维护债权不得不撤诉的情况。现在针对民间借贷的案件,提醒债权人应该注意的细节,以便大家都知道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什么样的情况可能导致债权人败诉。

1、双方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本身属于无效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债务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如果债务人基于胁迫、欺诈等情形向债权人出具借条,不是债务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债权人以此借条向法院起诉,就存在败诉的可能。

2、债务人借款的用途不合法。

债务人借款的主要目的是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的借贷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债权人在债务人要求借款时,应了解其借款的目的,否则,可能面临钱借出去,却打不赢官司的情况。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3、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一项,因为很多人的借款是亲属之间、朋友之间,大家为了顾全双方的面子,借款发生后不好意思向对方追款,在约定还款的时间没有及时偿还借款,之后就一直拖欠,这样就可能在法院打官司丧失胜诉权。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4、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实际已经交付债务人。

很多人理解的借贷案件就是在债务人借款时,债务人出具一份借条就够了,有借条就可以直接以借条向法院起诉。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除了借款合同,还需要向法院提供转账凭证等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债务人。

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的时候,请大家注意以上事项,个案问题可以评论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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