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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赎回百万基金到账少了10万!银行的解释让她无语,谁的错

01 前言

晚上刷到了一个视频,女子赎回百万基金到账少了10万,银行的解释令她无语,出于好奇点进去看了看;庆幸的是,视频把重点要素都说清楚了,足以根据内容做出准确的判断,所以有了这篇评论文章。

先把观点说一下:这10万元和这位女士注定是没有缘分了;事实上银行的解释对一半错一半,令她无语的原因,主要是在于对交易规则的误解。



02 案例详情

田女士1月21日申请赎回基金,23日收到短信称“赎回成功”(1月23日净值1.1978,相当于价值1197800元);2月5日资金到账,金额1104100元,少了将近10万元;

为了保持客观准确,笔者采用叙述的形式:

银行:本来开放日是1月31日,但由于疫情影响、假期延长,开放日推迟到2月3日;

田女士:为什么不提到1月23日?

银行:所有人都知道1月23日的净值,已经是已知的,证监体系下要求赎回一定是未知价;

田女士并不认可,并拿出合同晒出关于赎回的约定条款: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个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表示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净值是多少钱就按照多少钱退,自己的交易符合未知价原则。

03 私行小学徒的解释说明

其实这个案例还是非常清晰的,银行是正确的,但是产生争议的主要原因在于“银行的解释半对半错,不到位”!

问题1:为什么不提前到1月23日?

不只是基金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开放日都是固定的,但是总是会碰到开放日是假期的情形,因此约定开放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理财产品都是这样做的,说明书也写的很清楚!

所以,不可能出现提前到1月23日!

问题2:银行的解释错在哪里?

银行的解释对一半错一半,由于疫情影响开放日推迟到2月3日是正确的,但是银行针对田女士的疑问给出的理由“未知价原则”,实际上是错的,并且是答非所问。

正确的回答应该如同问题1的解释,相信合同中也有相关条款。

所以正确的解释就是,原开放日为1月31日,由于疫情影响假期延长,开放日顺延至2月3日;田女士按照2月3日净值赎回。

大家都知道的,2月3日股市跌的很厉害,净值下跌,收益自然少了很多。

客观的说,田女士的运气的确不太好,1月最后一个开放日真的很尴尬。

合同指出,开放日为每个月最后1个工作日。假如1月31日是春节假期,23日就是开放日,田女士赎回自然没有损失了。

无奈的是,原本春节假期30日结束,1月31日才是1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碰巧疫情影响延期又影响股市,这才导致少了10万的情况发生。

04 其他解释说明

就事论事的说,这个问题可以结束了,但是看过视频的读者可能会对短消息的内容表示疑问,这里简单说下自己的看法。

田女士是23日收到赎回成功的通知,2月4日收到了关于基金净值的短信,巧合的是短信显示的净值是1月23日净值,这确实让人潜意识的产生误会。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赎回成功的短信,正确的理解是赎回受理成功了,也就是说提交给系统了,并不代表真正的赎回成功。

这个问题我遇见过很多,银行的短信内容确实不够“精确”,部分银行在这方面做的很好,会加一句说明,例如以什么什么为准的字样。

这一切真的太巧了,只能说田女士和这10万没有缘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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