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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归国引起道德绑架,自由与道德之间真的已经不可调和了吗?

在进行问题讨论时候,我们常常会运用到两个字眼,一个是自由,一个是道德。然而本来并不相关的两个词,却经常被作为话题的正反双方,似乎个体的自由与公民道德之间已无法调和。

如以前看到的让座事件,有人说让不让座是个人的自由,不应该道德绑架,有人则说不让座是传统道德的滑坡,应该谴责。


再比如前几天,贵州省贵阳市一小区住户赴美产子后,被小区其他住户质问、谩骂,甚至多次投诉到社区,要求吴女士一家搬离小区。有人说赴美产子是自由,有人说是崇洋媚外。

再到最近微博上部分明星纷纷晒出自己的护照以示清白,其实改不改国籍也是他的自由,为什么某些明星保留国籍就可以站上道德上的制高点,接受敬仰呢?

从法律层面上讲,自由就是一个人的拳头止于对方的鼻子,只要在你不影响他人,法律就不会干涉你的自由。而道德不是,道德是许多年流传下来的约定俗成的传统观念,即使你不影响其他人的权利,但你触犯了他的价值观念,或者说是触碰大众的敏感神经,就有可能被谴责。

所以,换句话说,只要没被法律所允许的,没有法律规定的,限制他人活动自由的行为,其实都可以称之为“道德绑架”。比如古代会反对自由恋爱,要女人裹小脚。现代,会对明星进行逼捐,限制华人归国等等。

当然,我今天要聊的并不是上述事情的合理性,因为每一个单一事件都有不同的看法,不能简单去说支持自由至上,或是支持大众利益。我今年重点想说的是我们该如何平衡自由与道德之间的矛盾,如何在遇到这些事情的时候能理性分析。

我之前听过一个课,主持人说作为现代公民,我们在去判断一件事情的时候最好的分析逻辑是按照法、理、情的思维模式去分析。即判断一件事情最重要的依据是法律。比如在从湖北刑满释放返京的黄女士,作为她本人而言,并没有违反防疫条例,北京市检察院对她也作了不予起诉的决定。所以,虽然从大众心理上来讲,在抗疫关键时期,将病毒又带到了北京,的确不妥,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她并没有过错。当然还有违反法律的例子,比如郑州的郭某鹏,明知防疫如此严格,还溜到国外,并瞒报消息,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制裁。

所以要想正确看待一件事情,首先应该学会用法律的思维去看待它,虽然不一定就正确,但大部分情况能给事件一个基本的判断。毕竟法律与道德之间虽然不完全等价,但法律与道德之间有直接对立与关联,二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对立与统一。

当然法律是站在大多数人那边,而不是站在道德那边,与道德产生分歧也是再所难免,而且法律与道德本就是个庞大的主题,衍生了太多学派,也很难有个定论,所以不过度赘述。不过我们今天讨论的主题自由与道德之间是可以用法律来做一个平衡的。法无禁止及可为,只要没有逾越法律,那该享有的自由,我们还是应该予以保障的,所以只要如实登记个人健康信息,符合防疫要求,我们应该允许同胞回国。

但对于那些在国内挣快钱转眼又说国外好的人,就算法律允许你这样的行为,我们对你内心的谴责和自发的抵制也是我们的自由,毕竟只要没有发起人身攻击,我不去看你的电影也是我的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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