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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被征收拆迁时,被征收人重点关注的五大问题

京师律所作为征地拆迁领域的一家经验比较丰富的律所,每天都会有很多被拆迁人前来咨询,下面京师律所在此总结五个农村碰到拆迁最关心的问题简要解答。

一、农村房屋拆迁应该注意什么?

农村房屋遇到拆迁,作为被征收人,首先要搞清楚这些问题:

为什么要拆迁?国家要用这块地?还是地方政府违法拆迁?不能不明不白就让自己的房子被拆掉了。

有没有征地批文?征地批文是农村征地拆迁合法的基本前提,只有合法拆迁,老百姓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

有没有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合法的方案,仅仅靠乡镇村的干部口头传达的补偿安置方案很多时候落不到实处。

二、农村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拆迁本身是没有明确规定补偿金额,但是原则上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的原有生活水平让农民越拆越穷。同时要根据安置补偿方式的不同,补偿也不相同。

第一种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这种方式,现金补偿足以让被征收人在新址建成一套与原来面积,装修程度相当的房子,才算合理。

第二种是提供安置房安置,也就是用被拆迁房屋换取安置房,这种方式,一般置换比例应不低于1:1。

第三种是货币补偿,这种方式应该综合考虑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按照确保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不降低为原则来进行货币补偿。

三、农村正在修建的房屋怎么赔偿?

遇到这种情况,在实际办案中我们就需要参考征收土地公告的日期。

如果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出前被征收人就已经取得建房批准文件,而且新房也已经建造完毕,就应当予以正常房屋的补偿。

如果征用土地公告发出时,被征收人房屋尚未建造完毕的,被征收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的补偿金额可以和拆迁方协商决定。四、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否可分开补偿?

拆迁中一般遵照“房地一体”的原则,在农村房屋拆迁中,如果已经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了公平、合理的补偿,一般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进行补偿。

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在制定征地补偿方案的时候,将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分开计算补偿,这种做法的本质,还是为了降低拆迁补偿成本。

因此,一些地方就给宅基地一定金额补偿,再按照成本价对房屋进行补偿,看起来宅基地、房屋都有补偿,实际上补偿总额并不高,吃亏的还是老百姓。

所以,作为被征收人,衡量拆迁补偿是否合理,不是看宅基地、房屋是否分开补偿了,而是要计算拆迁之后,居住条件是否有所下降或改善。

五、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不满意怎么办?

房屋拆迁补偿,一般是通过评估来确定,补偿项目一般包括房屋补偿费,安置费,过渡费,搬迁费等。如果认为拆迁补偿不满意,要提高拆迁补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在没有谈拢补偿之前,一定不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一旦签字,后面就无法再进行维权。

其次、收集好证据和材料。主动收集拆迁方发布的文件材料和保存好房屋的证件手续,比如征收公告,征收补偿方案,房屋测量单,分户评估报告,房产证、土地证、建设规划许可证等。

然后,跟拆迁方协商谈判,学习征地拆迁法律知识,分析征收方的违法行为,为进行补偿谈判增加筹码,争取谈判提高拆迁补偿。

最后,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建议主动采取措施,走法律程序维权争取。如果你觉得自己的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或者相关问题,可以私信我,提供免费咨询!点击文章尾部“了解更多”免费咨询我们。我们将为您带来最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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