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去李文勇职务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去李文勇职务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李文勇职务的通知

鲁政任〔2020〕24号

省公安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李文勇的山东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总队长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


附:李文勇简历


李文勇,1975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山东省禹城县第一棉厂厂长兼书记,禹城县禹城镇镇长、镇党委书记,禹城市副市长,平原县常务副县长,平原县县长,平原县委书记,2007年1月至2013年任莱芜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2013年至2020年3月任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uzhinan.com/sh/346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