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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赴京女子贪污案案发前花400万购北京房产,出狱时只有1人来接

据南方都市报2月28日报道,近日,武汉女子监狱一名刚刚刑满释放的人员黄女士在离汉抵返京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针对此事,2月27日,曾在二审时为黄女士辩护的律师处表示,黄女士(黄某英)此前是湖北省宣恩县水利水产局出纳,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相关裁判文书内容显示,该案中,原宣恩水利水产局副局长易某富、会计夏某艳、出纳黄某英作为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国家财产私吞。经调查,黄某英贪污的公款总计721720元,个人共从中分得365120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据该名辩护律师表示,案件曝光前,黄某英原单位的小金库一直都归她管,黄某英本人在恩施也有着较广的人脉。据悉,黄某英利用职位为自己带来了不少的“福利”,不仅收入条件比较可观,在恩施、北京还拥有自己的三套房产。



就在2011年案发前,因为黄某英的女儿覃某在北京读大学,黄某英就在北京买了一套房,2011年市值约为400多万。该律师还称,“她名下共有三套房产,除北京这套外,一套在恩施宣恩,一套在老家恩施李家河乡。”案发后,黄某英先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在庭审时却又拒绝认罪,并向法院提起上诉,最终,黄某英的自首情节未被二审法院采纳,法院将其上诉驳回,维持原判不变。


在监狱服刑期间,黄某英共获减刑两次,合计获减刑15个月。2020年2月17日,黄某英刑满释放。据该名辩护律师介绍,黄某英在恩施的监狱关了两年后,于2013年转到了武汉女子监狱。“2月17日出狱的时候,因为其丈夫不能走没法去接她,女儿就去接着回了北京。”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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