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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55岁老干部患癌去世,妻子带100万保单理赔,保险公司:不赔

对保险有过了解的都知道,带病投保时买保险的大忌,一旦被发现,轻者会被拒赔,而重者还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而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即如果投保人在投保之前,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得了病,而是在买完保险之后,才发现得了病,这种情况下,又该怎么办呢?

那么今天我们就以一个真实案例,来讲讲有关这方面的保险理赔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老干部患癌去世

55岁的黄某为武汉市某单位的机关干部,2016年,在其单位同事的推荐之下,购买了一份某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为100万,合同约定如确诊癌症或重大疾病等,将赔付保额100万元,在投保前进行健康告知时,黄某在是否有患癌的告知条例上勾选了否。

55岁武汉市某单位的机关干部黄某,于2016年,在朋友的介绍下,给自己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0万,合同约定,只要被保人患上合同约定的疾病,就可以得到100万元的赔付。而在投保前进行健康告知时,黄某却在患病的告知条例上,选择了否。

2018年5月,黄某在工作岗位上突然昏倒,在送往医院抢救时,被检查出胃癌晚期,不到两天,黄某便因病离世。

黄某去世后,妻子在整理遗物的时候,发现丈夫曾在2016年买过100万重大疾病保险,于是便带着相应材料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很快便启动了调查程序,而在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却发现,黄某在投保前一年就在一家医院确诊了胃癌,且有过几次住院治疗记录。于是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

然而,黄某妻子对此事毫不知情,在双方多次沟通无效后,黄某妻子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2、黄某带病投保,法院会怎么判?

在庭辨中,黄某家属说出了黄某为什么在经过胃癌治疗后还去投保重疾险的原因,原来,2015年黄某被确诊为胃癌时,其子女及家人因为害怕黄某情绪波动影响治疗效果,于是未将其患有胃癌一事告知黄某,而黄某的治疗也很顺利,出院后仍能正常参加工作,其家属便不曾对其提起此事。

且黄某投保重疾险时,并未将此事告知家人,而是将保险合同放在家中,基于黄某不知自己曾患胃癌的情况,黄某家属主张此情况不属于违反健康告知义务,要求保司赔付保险金100万。

而保险公司对此则表示,黄某如事出有因不知其患有胃癌确实可以理解,但在健康告知时,却并没有向保险公司声明其有过住院与手术治疗的经历,这些情况黄某不可能不知道,其违反了如实告知条款。

最终,法院在经过审议后,驳回了黄某家人的诉求,判决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保哥建议

在这场案例中,主要的争议点就在于黄某在不知道自己得病的状况下投保了重疾险,算不算带病投保,以及你保险公司既然能在理赔时查到别人的病历,为什么不在别人投保时就拒保?

有关这两个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下。

(1)保险公司对于带病投保的定义是什么?

答案很简单,看我们过去在医院、诊所、医保卡的病历、消费记录。

现在是网络时代,在任何一家医院看病、或者使用医保卡刷卡消费都是有记录可以查询到的,如果在投保前的病历中就有相关的疾病的就诊或治疗记录,就会被判定为带病投保,反过来也是一样的,如果你的病历及医保消费均没有任何记录的话,则说明你是健康体。

(2)为什么投保前保险公司不查病例记录,而到理赔时才查?

其实这个答案很简单,我们都知道,如果保险公司在客户投保时就调查,这期间就需要大量的成本,如果最终调查结果核定你不满足保险公司投保条件,你就不能投保,不能投保就不能交保费,那这个费用由谁来承担,只能是保险公司自身。

但羊毛出在羊身上,所以这个成本到最后还是会转嫁给能够投保的消费者,这样一来,保险产品的售价提高了,这无形中就增加了保险公司产品的销售门槛,所以出于这种情况的考虑,保险公司的投保目前很大程度还是依赖于投保人的道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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