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这8种情况不予登记结婚!即使领证了,法律也不认可

这8种情况不予登记结婚!即使领证了,法律也不认可

结婚,在如今这个社会,许多年轻人都觉得是很容易的事情。只需要去登记一下就行了,那结婚真的那么容易吗?任何什么婚姻都可以结吗?民政局都会盖章吗?都会进行登记吗?

现在,我国《婚姻法》推昌婚姻是自由的,结婚条件充足的公民都是有自由结婚的权利。可是我国也有不允许登记结婚的5种情形下面我们来具体看一看。

《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4、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5、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那么,在实际情况下,具体还有哪些是不可以登记的呢?

一、男女双方结婚年龄没有到法律规定时间的。此种情形其实城里很少见,大多人都是晚婚晚育的。可是在农村,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结婚的多的是。法律规定,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才可以结婚。如若有一方没有到年龄的是不能登记的。

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新的婚姻法清楚表明,不可以近亲结婚。如若结婚的男女双方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即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经常说的近亲结婚。

三、患有不可以结婚的生理缺陷、疾病等。为了预防后代患病,所以特别禁止有这些病况的人结婚。不可以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含有: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婚前患有以上医学上认为不可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四、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新婚姻法特别规定,如若不是自己愿意结婚或者受胁迫结婚的,即便是登记了,有了结婚证,但是这类在法律上是可以撤销的,如若在受胁迫结婚之后一年内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婚姻。

五、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结婚一定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属于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男女两者一定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同性恋人不可以登记结婚。《婚姻法》表明我国是一夫一妻制,所以很多同性恋人觉得可以登记结婚,这是不对的。

七、养父与养女,养母与养子不可以登记结婚。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运用本条对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规定。所以,养父与养女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认为是直系血亲,不可以结婚。

八、重婚的。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经结婚的。重婚是指和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再一次登记结婚而重婚或者和原来的配偶登记结婚,和他人没有登记但是和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我国严格实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如果女方或者男方已经结婚,如若再次结婚,那是不可以的,哪怕是已经领了结婚证,这样的婚姻同样是无效的。当然如若夫妻双方都已经结婚,而且没有离婚,如若再次结婚,这样的婚姻同样是无效的婚姻,是法律对此是不保护的。

■ 婚姻法、民商法、劳动法等各类法律讲解;

■ 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关注“曼曼说法”有问题可以后台咨询我们;

■ 曼曼说法,每天为您科普一点法律知识,让更多人能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uzhinan.com/sh/3181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