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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

全省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授课,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1月27日,省教育厅下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的通知》。


通知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和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要求,全省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授课,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省教育厅在通知中对近期防控相关工作一并做了部署。


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要求,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坚决阻断病源进入校园


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校园防控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坚决阻断病源进入校园。要通过多种渠道,对广大师生和家长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要求。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外出开会、考察、旅游等活动,停止举办聚集性人员活动。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注意防护,春节期间带头不串门、不握手。要详细了解掌握师生员工(含外国留学生)的身体状况,是否有武汉进出史,是否有与病人或感染者的接触史等,聚焦“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做好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推动关口前移,采取适当方式,对返校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网格化管理,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及时跟踪观察其健康状况,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和属地社区街道做好工作,发现情况立即报告。要积极主动做好留校人员(含外国留学生)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在落实好联防联控措施的同时,要安排好、保障好留校师生的学习生活,加强人文关怀,消除恐慌心理。


完善新学期开学预案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和督导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推迟开学,进一步完善新学期开学预案、特殊类型考试推迟工作预案、疫情严重时封闭校园工作预案等,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未经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擅自提前开学,学生不得提前返校。要加强应急值守和督导检查,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发现问题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强化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涉及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及时公开防控工作和教育教学安排调整等情况


加强宣传报道,主动公开防控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通过互联网、两微一端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地、本校防控工作和教育教学安排调整等情况,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要加强舆情导控,教育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进一步坚定信心,坚持科学防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佟宇静

校对:王涛

责编: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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