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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二级保密”通缉令?当然是假的!

“冒充公检法一律挂掉”

“安全账户就是诈骗”

相信市民朋友时刻都能听到

这样的反诈骗宣传口号

但是

还是会有不少市民朋友会落入一些

常见的诈骗圈套中



12月4日下午

牛女士(女,26岁,云南弥勒人)

急匆匆地来沙溪派出所称

我怎么就涉嫌洗钱罪了?

北京法院给我发了通缉令!

我现在去银行转账还来得及吗?



值班民警一听立即意识到

这极有可能是一起电信诈骗案件

在安抚好当事人情绪后

民警仔细了解情况确认

这果然是一起冒充公检法

以涉嫌洗钱犯罪

即将冻结名下所有财产、全国通缉的名义

对当事人实施的诈骗



来来来

我们看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牛女士

发送的“二级保密”通缉令



这“法律文书”中称牛女士因违反

国家金融秩序法 191条

洗钱罪 第二款第三项 防范洗钱犯罪条例

将面临法院起诉

而且这份法律文书属于

“国家二级保密要件,

涉及违反侦查案件期间公开者,

即刻逮捕并处以罚款50万元,

并判处刑法398条 泄露国家机密罪”



对方一连串电话、通缉令恐吓

将牛女士吓懵了

准备按照对方要求将所有存款

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进行审查

所幸牛女士还是先到派出所咨询情况



经过民警反复对当事人

进行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的宣传

终于使报警人意识到

这一连串电话和通缉令都是诈骗




冒充公检法类诈骗,诈骗分子通常会扮演“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角色,制作所谓“逮捕证”、“通缉令”、“传票”进一步迷惑和恐吓受害人。

骗受害人说涉嫌洗钱、贩毒、拐卖儿童、或者法院有传票、信用卡透支、医保卡被冒用等,然后打着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的幌子,迫使受害人一步步掉进陷阱里,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配合调查,并要求受害人不得告诉任何人,包括配偶、子女和警察,从受害人电话被接通直到转账汇款的整个过程,电话始终处于通话的状态。


警方提醒

1、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更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

2、电信、医保、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不会互转接电话;

3、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者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后转账、汇款。

来源: 太仓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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