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的危害
不管是不是驾驶员都清楚
但偏有一些人明知故犯!
等待他们的只能是自讨苦吃!!
12月6日凌晨
连云港市东海县一女子魏某
醉驾后发生交通事故
然而在医院抽血检查期间
竟以上厕所方便为由翻窗逃跑!
12月6日凌晨0时许,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牛山中队接110指令称:幸福路与富华路路口发生一起两轿车相撞交通事故,值班民警王继胜、陈德旭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其中苏G008XX号白色轿车驾驶员魏某(女,36岁,东海县牛山镇人)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188.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随后民警将魏某带至医院进一步检查。
而在医院准备抽血期间,魏某竟开始耍“花招”。魏某提出要上厕所,为了缓解其情绪,民警最终答应让她先上厕所。
可是女子在同车朋友的陪同下进入厕所后,过了半个小时也没出来。民警觉得事情有蹊跷,便找来了附近值班护士到厕所里看一下,这才发现女子与同伴已经翻窗户逃跑了。
不过由于车辆和行驶证已被交警扣留,当天上午,出于心理压力,该女子还是在朋友的陪同下主动来到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这种情况在法律如何认定?
根据“两高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应当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驾驶员魏某以逃避血检想钻法律空子的如意算盘算彻底落空,等待她的将是法律严惩。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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