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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分类办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来我区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专项检查

近日,浙江省分类办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一行到我区开展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专项检查,指导我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公共机构持续有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省检查组一行采用定点检查与抽查结合、查阅台账资料的方式对我区市场监管局、区档案馆、区机关事务中心、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鹤琴幼儿园、博文小学进行垃圾分类工作考核,重点检查了我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宣传、制度建设、设施放置、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单位食堂开展“光盘”行动、废弃办公用品回收利用等工作的相关情况。

检查中,省检查组对我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表示肯定,并就今后如何有效推进节约型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设,落实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等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省检查组强调,各公共机构要进一步树立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的工作意识,切实担负起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责任,推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据介绍,自2019年12月31日起,我省将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使用,在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并逐步延伸至其他餐饮、饭店、快餐小吃店、农家乐等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在我省四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并逐步延伸至其他宾馆(酒店)以及民宿、农家乐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并鼓励住宿、 餐饮等服务性单位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可重复使用的替代用品,鼓励使用易降解、可回收再利用的绿色环保产品。

区分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积极倡导绿色消费,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减少一次性消费所产生的垃圾,对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推动品质上虞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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