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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五类人员”享受补贴

央广网贵阳12月10日消息(记者孟海)近日,经贵州省政府同意,贵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五类人员”享受广覆盖补贴优惠。

在提高资金补助标准方面,就业补贴由按人补贴变更为按天补贴,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500元和5000元统一调整为5000元;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由每人500元提升到1000元;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标准由每人400元提升到500元。

在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方面,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围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为鼓励各地开发岗位,拓宽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兜住就业民生底线,增加了就业扶贫援助补贴项目;为鼓励各地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引导建设一批种养殖、农产品加工、手工业等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当地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增加了对就业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的补贴;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加了对在各类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奖的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等优秀创业项目的资金支持;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贵州籍中职毕业生,以及 16-24岁失业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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