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劳荣枝落网、聂树斌无罪,死刑到底该不该废?

劳荣枝落网、聂树斌无罪,死刑到底该不该废?

近日,身背七条人命的劳荣枝在厦门落网,结束了亡命生涯。20年前,发生在合肥的“法子英绑架杀人案”震惊全国,该犯主谋法子英于1999年被捕,同年即被执行死刑。另一案犯劳荣枝却在当年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时至今日,劳荣枝是否会被处以极刑?尚需等待法律的判决。

“法子英绑架杀人案”主谋法子英,已被执行死刑。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而在1995年4月,聂树斌却已被执行死刑,迟到的正义是否还是正义?

2016年12月2日,已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被改判无罪。

一个或许当死,一个确实错杀。死刑一旦发生,后果则无可挽回,时至今日,关于死刑的论争从未停止——是什么让“追求正义的死刑”被需要?发生过错杀之后,死刑应不应该被废除?而废除之后,加诸于章莹颖身上的一切,属于她的正义还能够得到伸张吗?

死刑之于现代社会,始终是值得探讨的重要话题。作者卡尔·布鲁诺·莱德在其著作《死刑:起源、历史及其牺牲品》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名为芭芭拉·格拉汉姆的女囚被紧紧地绑在圣昆廷监狱毒气室的椅子上。她因谋杀罪被判处死刑,但是她始终否认自己的罪行。现在,她的生命只剩下了最后一分钟,短短的一分钟,这时,监狱收到了推迟行刑的命令。松绑之后,她昏厥了过去。

当医生和监狱长还在照顾芭芭拉·格拉汉姆时,他们又收到了与之前相反的命令:死刑必须立即执行!

之后,这位女士从昏厥中苏醒过来。她迷惘地环顾四周,时断时续地说道:“我还活着。感谢上帝!”而极力保持镇定的监狱长必须向她宣布,现在仍须执行死刑。他要求她——不,他恳求她——坚强起来。但是,芭芭拉·格拉汉姆在痉挛性喊叫中崩溃了。她一再地宣称自己是无辜的。

她被拖回毒气室,再次被绑在椅子上。毒气室的门已经关上,这时电话响起,再次通知暂缓行刑。法院就再次提出的上诉申请进行了二十分钟的讨论,结果是驳回申诉。芭芭拉·格拉汉姆第三次被推进毒气室,被用皮带绑在死刑椅上。她现在精疲力竭。这一次,当毒气放入时,她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同时,她也得到了解脱。

这一幕发生在1955年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作者质问,这种死刑难道是为了正义吗?这种情形和类似的情形绝对没有成为过去时。几乎每两天,国际新闻里就有世界上关于执行死刑的报道。较为具体详细的状况则大多耻于公开。

在1979年,这种报道最多的国家是伊朗,因为枪决反对派已经被提上了革命后的议事日程。此外,在阿富汗、伊拉克、加纳、阿尔及利亚、莫桑比克、苏联和尼泊尔也不时有执行死刑的报道。在南非,有六人被处以绞刑;在沙特阿拉伯,有一人被处以斩首刑。在巴基斯坦,前总理布托被处以绞刑;在美国,一个囚犯在电椅上被执行死刑。人们尚未知悉的被执行死刑的人数可能要多于新闻报道的人数。

对此,人们一再提出的问题是:

国家有权处死其国民吗?

国家对此有充分的合法性吗?

国家对此拥有一种道德权力吗?

抑或仅是基于其使命?

或者基于其必要性?

自启蒙运动以来的约二百五十年间,哲学家、法学家、政治家以及范围甚广的社会公众都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讨论。但是,这些讨论和论争都没能为我们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易言之,都没能使我们对于当今世界观中的死刑问题有一个终极的认识。其原因在于,死刑始终被视为一个法律问题而进行讨论

实际上,死刑更多的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它显然与正义问题无关,而是更多地关乎社会心理需求。因而,人们在死刑问题上过多地苛求于司法机构。根据我们今天的理解,实践正义需要理智的理性和客观性。然而,对死刑的需求来自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所有支持和反对死刑的理性考量都无助于对死刑的理解和认识。

《死刑:起源、历史及其牺牲品》

[德]卡尔·布鲁诺·莱德 著;王银宏 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7月

点击“阅读原文”购买

作者著作《死刑:起源、历史及其牺牲品》的目的即在于揭示和阐释死刑之所以产生的精神和心理层面因素。对于专虐暴政的不法行为,本书只是顺带提及,对于其间的关系亦简要论述。除了专制暴君之外,没有人会对其进行辩护。很显然,这涉及违背常情的权力欲,并且缺乏最基本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此外,存在着合法地将人处死的情形,即由国家执行的死刑,这通常由国家法律予以规定,并且多是基于人民多数的同意。这种“合法的”死刑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现象。我们所知的任何社会都毫无例外地适用过死刑。从死刑在世界各国的广泛适用可知,死刑与人类社会和人类共同生活的基本条件有着密切的联系。

然而,是什么样的社会和心理需求导致人们会杀死同类?为回答这个问题以及认清死刑的内在本质,作者在本书中追溯了死刑从早期的起源直至现代的整个历史。就像认识其他社会现象一样,我们可以从死刑的早期形态更好地认识死刑的起源及其发展基础。虽然它们亦是现代死刑形态的基础,但是其中也产生了一些我们还未能辨知的变化和发展。这些早期形态清晰地向我们展现了死刑产生的真实动因。就此而言,探究死刑产生的最初根源具有重要意义。

同样,对于死刑在此之后直至现代的继续发展,我们亦需探究其原初动因,因为不仅要探究死刑是什么,更重要的是探究为什么要实施死刑。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死刑。作者认为,本书对于具体的、具有典型性的死刑执行方式的论述亦是如此,因为当时的状况决定了其某些方面的独特之处。

在人类历史上,死刑造成了无以计数的“牺性品”,并且其“牺牲品”的数量还在不断地增多,而这些“牺性品”还是以一些“崇高”的观念之名产生的。以上帝的名义、以皇帝的名义、以人民的名义、以祖国的名义或者以正义的名义使得无数人失去生命。最终,作者认为,我们要考察,究竟是社会内部的何种问题引致共同体针对个体来行使这种权力。这里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这种古老的死刑需求在其他的社会关系中是否可能会趋于缓和?

(本文摘自《死刑:缘起、历史及其牺牲品》,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7月出版,略有编辑,以原文为准)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骆新说 | 对话真的能够解决分歧和纷争吗?

骆新说 | 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uzhinan.com/sh/205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