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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都留大辫子,那么秃顶的人怎么办?

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中国社会便进入了儒家文明的模式,在儒家文明中,对一个人的要求便是要做到“仁礼”。

仁是一个人的内在标准,礼则是一个人的外在标准。相对于内在修为来说,外在的“礼”更为人们所重视,毕竟不论是什么样的人,只要表面功夫做到位了,那也就有模又有样了,那么中国人对表面功夫的理解,就是所谓的“华夏衣冠”。

从商周以下,中国人在容貌装扮上就有十分显明的特征,从衣服上来说,便是“交领右衽”,而从容貌来讲,则是“束发插髻”,这样的华夏风貌直到了清朝入关时,则受到了十分大的挑战。因为清朝作为外来民族 ,和中原文化相比,他们的文化处于劣势,人数也远远不及,为了能够方便统治,清朝在入关后便推行了所谓的“削发令”。

这个政令主要就是从容貌上着手改观,让全天下的人都按照满人的习俗来更改自己的冠容,而最为根本的就是削发留辫。对于几千年来习惯了华夏衣冠的中国人来说,突然要让自己的脑袋上顶着一个“猪尾辫”,这样无疑是奇耻大辱,因此很多人都非常抵触这样的政令,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老百姓不愿意,但是天下却已经是清朝的天下了,因此对于不肯屈服的人,清朝用严刑峻法强制推行“削发令”,不留辫者,不留头,要留头者,先留辫。

毕竟对于很多目不识丁的老百姓来说,辫子虽然令人厌恶,可还是没有活着重要,因此“千年衣冠,一朝尽改”。清政府严令各级政府,对于“削发令”一定要负责到底,自己管辖的范围,只要是有一人没有剃发留辫的,那么只要有人向朝廷举报,当地的官员,轻则罢官免职,重则锒铛入狱。

“削发令”不仅仅逼迫着老百姓,对于官员也是一道让人担惊受怕的官场雷区,但凡是有所疏忽,自己的“十年寒窗”便成了镜花水月了。在这种高压下,地方的官府层层加码,朝廷要的是督促百姓剃头留发,可是地方政府哪里有这样的耐心,到了他们的手中,削发令就成了“不削发者杀,不留辫者斩”,并且还特意对辫子的粗细,留发的范围都做了细致的规定,这些官员深谙“驭民之道”,只有造成这样的民心惶恐,才能让老百姓重视“削发令”。

可是政令下的容易,官府杀人也不难,可是一刀切的东西总是会面临一些问题的,对于民间来说,留辫子也不是每个人都力所能及的事情,譬如有的人天生就不长头发,俗称“秃头”,对于这样的人,该如何是好呢?

在地方官员刚刚推行削发的时候,便察觉到特殊群体的存在,对于秃头的人,很多官员采取的态度不一样。有的地方官员向朝廷上了奏疏,请示对于“秃头”的政令推行问题,但是奇怪的是,清朝一向是政务上都很有效率,特别是刚入关的顺治朝,从来不会拖延奏疏的答复。

独独对于秃子和削发令的冲突,朝廷却有意的忽视,对于奏疏一概不回复,这样的态度一时让地方官手足无措,不过很快地方官们就反应过来了,朝廷不回复的意思,便是有意的回避。因为对于“秃头”的人,清朝怎么处理都不能解决问题。

如果秃头者照杀无误,那么就会有“朝廷不通人情”的非议,可是若是朝廷表明态度,对秃头者可以不执行“留辫”,那么很多对前朝心有念怀的人,便会装空子,宁愿光头明志,也不顺从朝廷。这样的左右为难,便让朝廷索性装糊涂,至于怎么办,那就你们下层官吏自己看着办。

于是秃头在清朝期间,便出现了两派不同的处置方法,有的地方命令秃头者要自制“假发”帽,只要出门就要佩戴,否则就以“抗拒削发”严办,但是有的地方则对秃头者很人道,只要左右邻居作保,秃头者是先天有疾,那么经过官府衙门登记在册,就可以不受削发令的约束。

可是因为朝廷没有一个统一的态度,各地官员来回流动,各地的政策也会因人而异,今天的官老爷让“登记在册”,明天新上任的官老爷让“制帽留发”,这种折腾的状况,在清朝二百多年的统治中从没停息过,也让秃头者是苦不堪言,甚至有人干脆落身寺庙,求个清静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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