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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共同发布《智能音箱综合能力测试规范》

日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共同正式发布了《智能音箱综合能力测试规范》。

该测试规范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与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联合制定,基于GB/T 12060.5-2011《声系统设备 第5部分:扬声器主要性能测试方法》、GB/T 14277-2013《音频组合设备通用规范》、SJ/T 11540-2015《有源扬声器通用规范》、T/CESA 1045-2019《智能音箱技术规范》等已有国家/行业/团体标准,从品质音质、智能语音、智慧生活、便捷互动、智能家居5大维度,综合评判智能音箱全方位能力水平,技术指标共包含38项技术指标。

目前,双方已完成该规范各测试子项测试方法、A级/B级指标技术要求的制定,后续双方将结合产品摸底测试情况,进一步完善S级指标技术要求制定。


【相关资料】

附1:关于T/CESA 1045—2019《智能音箱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智能音箱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牵头起草,近40家企事业单位参与编制;2018年12月召开标准审定会,2019年4月正式发布。

该标准是对现行扬声器(音箱)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有益补充,同时促进GB/T 12060.5-2011《声系统设备 第5部分:扬声器主要性能测试方法》,GB/T 14277-2013《声频组合设备通用规范》及SJ/T 11540-2015 《有源扬声器通用规范》等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该标准规定了智能音箱的系统架构、音频性能、语音交互等技术要求,以及智能音箱智能化要求及其测试方法 ,适用于智能音箱产品及其系统的研发、设计和测试。

附2:声音的主观评价方法

音响/耳机设备和器材的最终质量主要表现在其音质上,而对音质的评价和检测有两个途径——客观检测和主观评价。

客观检测方面,目前可以依据各级标准,对有效频率范围、幅频响应差、声噪声、输出功率、信噪比、分离度、失真度等指标进行检测,得到相关数据;主观评价本质上是一种统计意义上的、客观的、科学的评测,听音员听音结果的信度和效度是最重要的环节。为保证客观公正,其评测的主体是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音质评价听音团。

因为现有的客观检测还不能完全揭示音质的所有特性本质,音质评价因子还没有一一对应的物理指标,所以,客观测试不能代替主观评价,制作音响/耳机等产品的最终目的是满足消费者的听觉享受,对音质的评价需要客观检测和主观评价两者结合,缺一不可。

在主观评价过程中,裁判员在确认相关场地条件符合主观听音评价要求后,听音员两人一组入场开始评价。评价采用“单盲双听比较六向”法,即已知参考器材,遮住被测器材的LOGO等显著标识,两位听音员需要在参考器材和被测器材之间快速切换、相互对比,并在以上高频、中频、低频、三频平衡、声场、分离度等六个方向以及十五个子项上各自对被测器材逐次打分;随后由裁判整理评分表并统计总分。如果两位听音员打分相差在30%以内,则该器材总分是两份分数的均值;如果两位听音员打分相差大于等于30%,则该器材重新换另一组听音员评价;如果另一组听音员打分相差依旧大于等于30%,则该器材由两组听音员一起评价,并由裁判收集所有数据交由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音质评价听音团主任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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