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周正
来源 / 智合
一次性“孵化”14家法律科技公司。
最近,德勤高调宣布推出德勤风险投资计划(Deloitte Legal Ventures)。
“又一个孵化器。”法律圈很多人这么认为。
“不,我们不是孵化器,是加速器。”计划负责人Laura说。
什么意思?
为了方便理解,我们还是用“孵化器”来代称德勤的这一计划,然后尝试解释为什么它与众不同。
一般而言,一个孵化器的“承载量”有一定上限,大概6家左右。而德勤这次的孵化器,堪称“巨型”,意味着它的模式有所创新。
据外媒报道,德勤根据自己法律部门的产品、团队和现有及未来的法律技术能力,对400家法律科技公司作出了分析和评估,才精挑细选出这14家企业。
14家企业的创业方向涵盖了项目执行、人工智能、数据分析和预测分析等领域。
部分包括:
这14家企业所处的创业阶段并不相同。
他们有的已经可以为客户提供可以使用的产品,有的则还处于比较初创的阶段。
14家之中也包括了已经有数十家国际大所参与建设的Reynen Court。这是一个由高伟绅和瑞生两家国际律所领衔支持的“一站式”技术平台,希望建设成为法律科技工具的“App Store”。
Reynen Court最近已经正式启动,已经有近50家法律科技工具供应商参与其中,包括在国际上知名的法律科技公司Elevate、Neota Logic和Eigen Technologies。
按照这个计划,这些初创公司将能够与德勤各个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律师和会计师进行紧密合作。
简单地讲,就是这些法律科技产品会先在德勤的法律部门内部“试用”,在实际使用中不断迭代,快速升级,紧密地贴合用户实际需求。
对德勤来说,则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率先享受到新型技术的“红利”。
作为“回报”,德勤将为这些公司提供“咨询、技术、法律和投资专家”,以帮助这些初创企业更好地发展。这些专家将以透明和结构化的方式对产品、服务、业务模型和策略进行压力测试,以识别它们的可扩展性。
而这,就是德勤认为这项计划不是“孵化器”的重要理由——
意思是,德勤提供的是一种快速检测项目可行性的,或者叫可落地性的解决方案。
有外媒评价:“这也是德勤法律(Deloitte Legal)迈出的非常大胆的一步,并向市场发出了信号,他们非常重视扩大自己的能力。”
创设法律科技孵化器,此前主要是个别国际大所在布局。
在此之前,伦敦有两家著名的法律技术孵化器,其中一家是MDR LAB。它是英国律所Mishcon de Reya首席技术官尼克•韦斯特(Nick West)的创意。
MDR LAB开创了一种“双赢局面”,其实意思就是上面讲的——
互惠互利。
2017年,英国安理律师事务所推出了如今国际法律行业早已耳熟能详的“FUSE”技术创新空间,略有不同的是,它不接受初创公司。
2019年以来,司力达和普华永道相继推出孵化器,同时其他律所甚至是法学院里也在建设类似的孵化项目。
在此之前,律所推出孵化器可以理解为“采购”的前置环节,因为市面上几乎没有完全成型的、已经被验证的法律科技产品,所以选择的代价就非常的高。
其中不仅涉及到律所内部决策的问题,涉及资金的问题和信息安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一款产品一定有使用前的学习,以及真正与律师工作衔接,嵌入其中成为习惯的过程。
谁也“赌”不起。
孵化器提供了这样一种方式,让用户(律所、四大,甚至是咨询公司)和法律科技公司能够在试用中共同开发产品,让初创公司没那么容易夭折,让未来真的有“趁手”的法律科技产品可以用。
这是孵化器,或者像德勤风投这样的“加速器”的最简单的目的。
至于未来这些产品到底能否孵化成功,破茧而出,又能从多大程度上影响“四大”和律所之间的竞争,现在还说不好。
但至少,拥抱技术,永远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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