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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终于败诉了!

同样是诱导分享的违规外链,《拼多多》和《京东金融》可以正大光明地分享给微信好友,《天猫》和《百度》却不行,只能复制口令到微信里。

同样是短视频,《快手》可以随意分享给微信好友,《抖音》却不行。

去年2月,IT之家一篇《做社交,腾讯逼的》引发舆论关注,被腾讯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今年6月,这起“诋毁纠纷案”二审终于出了结果——腾讯败诉,3万多元审理费由腾讯方全额承担!

“在不捏造事实的前提下,评论方有言论自由的权利,经营者(腾讯)不得拒绝别人的客观评价。”

“尤其是影响力大的企业,要有更强的包容度和忍耐度。”

山东高院牛逼,这次的终审判决结果不仅挫了腾讯嚣张的锐气,还给我们做出了一个很好的参考案例。

我仔细阅读了被告方的文章,大意是在谴责腾讯的垄断行为。他把互联网比作大自然,腾讯就像是水、阳光、空气这些基本要素,掌控着生态环境的趋势,也掌控着生存物种的生死。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帝国级公司,表面在说公平竞争,背后却只给“自家人”留后门,给“别家人”盖门槛,实在有失大企业风范。

在文末,他还警告腾讯,如果一直垄断下去,迟早会出现被逼急了的新势力,强行击破QQ、微信的社交垄断地位——你霸占着康庄大道不让走,就会有人从羊肠小道颠覆你,这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个人认为这篇文章有理有据,所陈述的事情也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有感而发,并非凭空捏造。

但到了腾讯那边,他们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这篇文章对腾讯的商业信誉产生了影响,要求其在多个知名媒体平台上的显著位置,刊登持续30天的致歉声明。

同时,还要求向腾讯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腾讯公司的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00万元。

好家伙,腾讯也太看得起IT之家了,一篇文章就要赔他个300万,这是杀鸡儆猴给谁看?

事实上,文章末尾的警告在我看来也非常具有前瞻性。

就拿钉钉来说,作为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社交应用,它从企业办公这一领域切入社交,绕开腾讯的大道,开辟出了属于自己的新道路,是一次成功的侧面打击。

我也相信,钉钉的战略绝非只有这点高度,在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它会爆发,冲击到微信QQ的每一位用户。就像上网课的我们,因为学校规定,不得不接触钉钉,下载钉钉,成为钉钉的基础用户。

当然,这只是开始,想真正动摇到腾讯,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虽然腾讯有着“南山必胜客”的威名,但至少在民意支持率上,腾讯是占下风的。

真·身在曹营心在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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