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 > 老百姓如何快速识别互联网金融投资中的5个“坑”

老百姓如何快速识别互联网金融投资中的5个“坑”

作者:郑泳彬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副主任。专注金融类犯罪案件的研究与辩护。

投资有风险,入场需须谨慎。我们在投资时,市场的风险多多少少还能接受,但是不能接受的是被人为挖坑的风险,本文为你总结了目前5种常见的人为挖的“坑”,注意避开。

一、非法交易所/交易中心

典型:非法期货、现货、外汇、私设股票交易软件

案例:青岛九州、兰州西部、浙江兰溪汇丰、辽宁东北亚、湖北九汇、东盟商品、东南大宗等多家交易平台均已被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中明确认定为从事非法期货交易

应对:看清合法主体资格

我国合法金融交易主体

二、韭菜坑

典型:抬轿子/老鼠仓/利益输送

案例:

1、厉建超案:2013年有个特别有名气基金经理叫厉建超,他管理两支基金,一支叫“中邮战略新兴产业”,一支叫“中邮核心优选”。中邮战略基金的收益率是80.8%,而中邮核心的收益率居然是-3.3%,前者是2013年年度的全年业绩冠军的明星基金。但是奇怪的是后者不是同个妈生的吗?

2、马乐案:马乐在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的2年多时间里,非法操作“金某”、“严某进”、“严某雯”3个股票账户,先于基金股票低价买入,又先于基金股票卖出,买入与基金相同股票如中天城投等76只,买入与卖出金额双边成交金额共10.5亿余元,非法获利1883万余元,利用基民资金为个人股票“抬轿”,即典型的“老鼠仓”。

3、徐翔案:2010年到2015年的时候,徐翔旗下有一支基金叫“泽熙基金”,它曾经创下了5年平均收益率200%的惊人纪录,当时市场狂热追捧这支基金,大把的资金流入了进来。仅仅在2015年上半年,它的募资就超过300亿。实际上2010年到2015年间,徐翔先后与13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谋操纵股价牟取暴利。

应对:查老底、识前科、破迷信


三、超高额返利

典型:传销、投资返利

案例:云联惠:其运营模式是实现三角消费的“100%全额返还”,即成为云联惠注册会员的消费者,去云联惠联盟商家消费,由加盟商家提交消费总额的16%给云联惠(商家提的佣金云联惠也返还)。云联惠以每天万分之五左右的返还比例,以积分转换形式持续返还给消费者和商家(累计返还116%)。该公司“云联商城”,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应对:冷静、常识

四、非法集资

典型:非法P2P、金融互助

E租宝: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在不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通过“e租宝”、“芝麻金融”两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若干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并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对社会公开宣传,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巨额资金。其中,大部分集资款被用于返还集资本息、收购线下销售公司等平台运营支出,或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被挥霍,造成大部分集资款损失

应对:想想微信美女头像背后的人

五、空气币

典型:数字货币 ICO 中的空气币

法律: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机构,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等形式进行融资的金融活动进行严厉定性:“代币发行融资”(又称“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应对:观望,除非你确定自己不是韭菜。

参考资料:

1、《组织非法期货交易 现货交易所屡吃官司连遭败诉 》沈宁 许孝如 证券时报2017-11-07

2、香帅北大金融学课

3、【以案说法】“云联惠”经营者涉传销犯罪的罪刑分析与重点提示,郑泳彬律师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uzhinan.com/hlw/350679.html